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32号),于2012年5月14日~7月2日分两个批次,按照《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标准》及《三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对我省13所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了全面的评审评价,13所医院现场评审评价得分均达到900分以上,并经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遂拟确定13所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具体名单见附件)。
按照《中医医院评审管理办法》,对13所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2年11月2日~11月9日。对以上公示单位有异议者,请于2012年11月3日前,以信函形式向广东省中医药局医政处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4楼广东省中医药局2408房,广东省中医药局医政处,邮编510045。
附件:13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名单
关于对广东省中医院等13所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2-11-02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