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006940132/2022-00630
卫生、体育、函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06-27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20200、20220210、20220640号系列提案答复的函
粤卫案函〔2022〕206号
2022-06-27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20200、20220210、20220640号系列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6-27  浏览次数:-

章成国、吴少珍、徐力委员:

  你们分别提出《关于加快构建有效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提案》(第20220200号)、《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提案》(第20220210号)、《关于推进医养结合,促进社区慢病、康复管理的提案》(第20220640号)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两会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上3个提案合并为“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系列提案”。经综合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保局、团省委、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改革,扎实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创新发展,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

  一、坚持系统谋划、综合施策

  (一)加强顶层设计。近年来,省政府相继出台《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十四五”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文件,将医养结合工作列入各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项目,列入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检查考核评估的项目,高位推动医养结合工作。佛山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养老床位的“家门口医养结合”模式和江门市乡镇卫生院托管敬老院或卫生院、敬老院“两院一体医养结合”的经验做法列入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批基层改革创新经验复制推广清单”。江门市医养结合经验列入2021年广东医改十大创新典型。医养结合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增加财政支持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省各级财政积极支持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将养老服务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将福利彩票公益金55%以上的资金集中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随着人口老龄化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在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方面,各地积极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补贴政策,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及新增床位,每张床位给予3,000~15,000元不等的补贴,对接收政府兜底的特困等老年人,按照收住老人护理程度不同给予每人每月100~50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省财政厅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9000万元,资助革命老区、苏区24个县(市、区)、34个医养结合机构项目建设,有效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医养结合的发展。

  (三)落实养老服务行业税费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税务等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切实贯彻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按现行政策享受相关税费优惠。为社区提供养老、家政服务的机构按规定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动产登记费等方面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场所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等政策。

  (四)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服务。“十三五”以来,我省先后出台《广东省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新建医养结合机构筹建指导书》等政策文件,通过深化医养结合机构“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放宽机构准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实行医保同等对待等政策措施,积极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有力推动民营医养结合机构快速发展。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338家,其中养办医的有212家,医办养的96家,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30家。社会办机构230家,比例达到68%。

  二、夯实基层,积极推动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发展

  (一)鼓励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养老服务。我委结合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基层融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形成了较成熟的经验。其中,佛山市“家门口医养结合”、江门市“两院一体”医养结合经验做法已列入广东省2021年深化改革第二批基层改革创新经验复制推广清单。在社区积极推广佛山市“家门口医养结合”,通过盘活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改建扩建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为低收入失能(失智)、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家门口医养结合”服务,着力构建“养老不离家门、养老不离社区、养老不离亲情、养老不离医院”的“四不离”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江门市将镇敬老院托管给镇卫生院,形成以医院为主导,融养老、医疗服务于一体的“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模式。江门市医养结合模式列为我省2021年十大医改典型案例。我委连续2年分别在江门、佛山市召开工作现场会,在全省全面推广佛山市“家门口医养结合”、江门市“两院一体医养结合”的经验做法。

  (二)加快推进上门医疗服务。近三年来,我委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和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等工作部署,先后制定了《广东省家庭医生团队上门巡诊服务指南(试行)》《广东省老年人居家医疗健康服务工作指引》《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护理服务的工作方案》等政策措施。一是明确对经家庭医生评估确定需要提供上门医疗护理及康复服务的人群,包括65岁以上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符合家庭病床建床条件的居民,提供适宜可及的上门巡诊服务。二是明确了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连续、方便、快捷、人性化的医疗健康服务内容,以及医疗机构的职责和风险评估、安全管理等事项,规范了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健康服务的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进一步加强我省“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为病情稳定的术后康复患者、慢性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以及失能失智、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患者及残疾人提供健康科普、慢病管理等服务。目前,全省已有186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从业护士达11709人,提供104585人次服务。

  (三)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健康服务。一是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为居家养老等生活服务提供便利。积极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托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向养老、健康等领域延伸,支持利用社区各类闲置和低效使用的公共房屋和设施改造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助餐、助洁、助急、助行、助医等定制养老服务。在街道扎实推进日间照料机构建设,在有需求和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延伸居家养老服务点,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织密“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联动、高效运作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2021年,全省共设立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万个,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172个,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点超过2100个,积极创建43个“全国老年友好社区”,社区普遍成立了老年人服务志愿者队伍,组织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二是加快发展“智慧养老”通过大力推动超高清视频、智慧终端等电子信息和服务机器人产业发展,进而带动智慧养老产品和技术快速发展,积极推动信息技术、智能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推进5G、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与养老产品和服务融合发展。同时,不断延伸智能设备在养老领域的深度应用,创新破解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全国首创“一证通行”为老服务系统。三是构建“基层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专项工程。以“互联网+家庭医生”、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将机构内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居家,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基层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四是构建部门间数据共享、共治协调机制。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持续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汇聚,持续推动各类政务数据基础库、主题库和专题库建设,实现条块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为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提供有力支撑。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政务部门通过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共发布了1.48万个数据类,共191.92亿条数据,其中包括医疗机构、医保人员信息等方面,为推动养老健康数字化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五是积极推动“粤省事”等民生政务服务移动平台建设,为群众及企业提供移动端办理渠道,实现政务服务掌上办理。“粤省事”平台持续推出高频民生政务服务,已涵盖公安、人社、教育、民政等日常领域,同时还为不同细分人群提供特定、急需服务,如“尊老爱老服务专区”,将申领高龄补(津)贴等多项为老便民服务纳入微信“粤省事”指尖办,老年人可以足不出户“零跑动”。截至2022年4月,微信“粤省事”累计为老便民服务达到1337万人次。

  三、推动优质资源共享,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慢病管理能力

  (一)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硬件。通过实施500亿元强基项目,全面提升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为分级诊疗提供硬件保障,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设备设施改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格局。二是下沉资源。通过盘活县域资源,腾笼换鸟,重点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疑难专科能力和学科建设。通过专家资源下沉、同质化管理资源下沉、普通专科资源下沉、技术资源下沉、心电影像检验消毒供应等平台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守门人”能力和特色专科能力,让县域内偏远乡镇的群众在家门口乡镇卫生院享受到优质、高效、连续、综合的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提升县域内住院率和基层就诊率,推动分级诊疗。三是促进平衡。实施三甲公立医院组团式帮扶,全面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薄弱专科建设,做强“龙头”;实施珠三角地区优质资源与县域医共体基层成员单位组团式帮扶,提升县域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能力及服务能力,做强基层,促进区域协调均衡发展。

  (二)积极推进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一体化服务建设。2020年7月,我委制发了《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联合门诊和联合病房运行指南(试行)》等2个指南,强调县域医共体在各镇分院设置联合门诊和联合病房。县域医共体下派县级医院医疗骨干进驻联合门诊,以团队形式共同管理红标及部分黄标慢病患者(见粤卫基层函〔2020〕3号),让慢性病病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上级专家日常诊疗服务。将急性病康复期病人及时下转联合病房,由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共同提供全程、无缝、同质化的后续治疗、康复和护理服务,使县域医共体内部的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优质资源最大化共享,同时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通过联合病房建设,县域医共体内开展新技术项目的比例逐步提升,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县镇一体化的优质连续医疗服务。

  四、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加强健康知识的宣传

  (一)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积极利用广东老龄微信公众号、南方卫视、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国家和本地老龄健康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跟踪报道我省老年健康、医养结合工作最新动态、宣扬先进典型。其中,江门市“两院一体”模式在羊城晚报、健康报刊登;连平县中医院集中供养农村特困失能老人的经验做法在南方卫视播报;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利用原有的医疗资源改造成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的做法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报。

  (二)精心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活动。每年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和10月敬老月活动,深入宣传老年健康政策和知识,为老年人送政策、送知识、送服务,组织老年健康宣传进社区、进村庄、进机构、进机关,为老年人群提供便利的健康咨询、健康服务和医疗诊治,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

  五、积极培养引进人才,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一)院校部门积极培养医养结合人才队伍。一是扩大康养事业高素质人才供给。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康养服务相关学科专业,扩大招生规模,为康养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目前,全省有中山大学等7所高校开展护理等康养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培养,在校研究生103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1名,硕士研究生1001名;中山大学等36所本科高校开设护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等康养相关专业,在校生3.2万人;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等58所高职学校开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护理等康养相关专业,在校生5.7万人;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等58所中职学校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中医康复保健等康养相关专业,在校生近5万人。二是畅通康养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抓手,加强中职、高职(专科)、本科等不同层次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方面的衔接,打通康养技术技能人才上升通道。2021年,在57个相关专业点开展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人才培养和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培养,安排招生计划4500多人;在高职扩招专项行动中设置基层卫生人才招生专班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帮助4600多名康养事业从业人员提升学历和技能。三是提高康养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围绕康养相关行业需求,立项建设10个省级高职高水平专业群、7个省级中职“双精准”专业。组织64所职业院校开展了老年照护、失智老年人照护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试点学生规模1.5万人,进一步提升康养结合养老服务人才质量。

  (二)不断加强和规范护士队伍建设。结合人民群众护理需求,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护士队伍数量,特别是从事老年护理、社区护理、传染病护理和安宁疗护工作,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的护士数量。“十三五”期间,我省注册护士数年增长率9.5%。鼓励医疗机构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为病情稳定的术后康复患者、慢性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以及失能失智、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患者及残疾人等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我委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广东省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在全省开展为期5年的康复试点工作,探索康复医疗服务模式,加强康复医疗专业人才培养,积累经验,逐步提升全省康复服务能力。联合省中医药局印发《广东省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护理服务的工作方案》,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覆盖三级、二级、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探索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经验和模式。同时,规范医疗护理员培训管理,培养专业化的医疗护理员队伍,满足老年护理服务需求。

  (三)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康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志愿服务优势作用,组织动员全省团员青年、志愿者走进乡村、走进社区、走进基层,广泛开展助老志愿服务活动取得积极成效。据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显示,2021年度全省6819个志愿服务组织(团体)累计开展助老志愿活动48661个,参与助老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超18.54万人,产生时长超294.5万小时。一是大力培育扶持扶老助老志愿服务组织和项目。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志愿者联合会履行“引领、联合、服务、促进”的职责,常态化联系、凝聚和引导4800余个扶老助老志愿服务组织及团体,壮大敬老助老志愿服务的社会力量。丰富扶老助老志愿服务内容。将扶老助老作为全省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公益志愿文化节等重点工作进行全省部署和推进。以金晖行动为统揽,精准结对帮扶老党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有关要求,团省委联合省关工委、省学联、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全省开展广东青年志愿者结对服务老党员“金晖行动”,服务对象以党龄达到50周年的党员为重点,动员志愿服务团队走近一线,为老党员开展口述人生、影像珍藏、金晖陪伴、健康生活、金晖圆梦等服务项目。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组织4200多名青年志愿者面向609名党龄达到50周年的老党员开展系列关爱服务。

  六、科技赋能,切实加强老年健康领域信息化支撑

  一是推动“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省21地市全面推进我省“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印发《广东省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行动方案》,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健康医疗人工智能装备产业,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与养老等服务协同。二是积极推动建立数字化健康监测和紧急救助体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明确提出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人工智能、5G、超高清视频等技术与健康医疗和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优化再造医疗服务流程,建设智慧医疗,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发展面向老年人的远程医疗、紧急援助、家政服务等服务;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快可穿戴、便携式监测、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以及老年人适用的产品用品和技术的研发、创新和应用。三是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加快建设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施“互联网+智慧医疗”便民惠民工程,发展“人工智能+医疗”,推动人工智能与临床诊断、医学科研、健康管理的深度融合。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智慧养老产品和技术快速发展,海格通信推出融合多源定位技术,具备人体健康数据采集和紧急报警功能的智慧健康养老手环。四是加快推进老年人口信息管理、老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辖区内65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结合,依托广东省全民健康平台建设,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采集,实现对重点人群健康状况的实时监测。指导有条件的地区面向公众提供健康档案查询等服务,提升公众健康自主管理。2021年,全省城乡社区规范老年健康管理服务人数达到534.17万人。五是大力推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养老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实现老年人远程医疗“一站会诊”。全省4504家医疗机构接入广东省远程医疗平台,实现21个地市、57个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省定贫困村远程医疗全覆盖。29家医养结合机构入选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可充分利用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平台,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七、持续深化改革,推动医保支付政策向老年人倾斜

  一是将老年慢性疾病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将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老年人高发的慢性疾病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有效减轻退休人员门诊费用负担。据统计,我省退休人员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88%。针对部分老年疾病病情相对稳定,治疗周期长的特点,开展按床日、按病种付费,切实减轻老年患者的负担。同时,在部分地区开展省级试点,探索建立医共体内医保“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分级诊疗和居民健康管理。二是完善医保目录管理,保障老年参保人医疗服务和护理需求。针对老年参保人长期居家卧床康复治疗的需求,2021年我省已将家庭病床建床费、家庭病床巡诊费、压疮护理、特殊疾病护理等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支持参保老年人长期治疗、就近治疗。三是大力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依法设立的各类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不分所有制形式、经营性质、级别和规模,均可自愿向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切实保障参保老年患者在医保协议管理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享受医保待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22日

  (联系人:唐志锋,电话:83199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