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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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留言日期:
2023-05-09
主题:
新食品原料食用限量的折算
内容:
老师,您好!
近期国家卫健委公告了蓝莓花色苷可作为新食品原料,明确其总花色苷含量≥40.0%,其解读文件中指出食用限量是以总花色苷含量下限值40.0%计“本产品推荐食用量为:总花色苷含量40.0%的蓝莓花色苷推荐食用量为800毫克/天,超过该含量的按照实际含量折算。”
对此,想咨询下,已公告的新食品原料,但未明确如何折算的物料,是否也按蓝莓花色苷的方式,以其主要成份的含量下限量进行折算呢?
比如γ-氨基丁酸和叶黄素酯,原卫生部均有相应的批复/复函,明确其食用量需按产品浓度折合计算,但未明确如何计算。请问下,是否这样理解:
1.γ-氨基丁酸的食用量为:γ-氨基丁酸含量20%的γ-氨基丁酸食用量为500毫克/天,超过该含量的按照实际含量折算?
2.叶黄素酯的食用量为:叶黄素二棕榈酸酯含量55.8%的叶黄素酯食用量为12毫克/天,低于该含量的按照实际含量折算?
请指导,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