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彩
留言日期:
2023-05-10
主题:
关于灵芝能否作为药食同源使用
内容:
目前在广东,灵芝能否作为药食同源食品,用于茶类食品或其他食品中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5-23
答复时间:
2023-05-23
答复单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内容:

2023年5月16日收到您提交的咨询,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对包括党参等在内的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广东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已完成铁皮石斛、灵芝、西洋参试点并将试点情况报送国家。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各地试点实施情况,研究论证将上述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目前,“灵芝”还未被批准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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