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安
留言日期:
2023-06-12
主题:
咨询有关“酵母抽提物(谷胱甘肽)”是否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用的依据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根据GB/T 20086.2 酵母抽提物以食品加工用酵母为主要原料,在酵母自身酶或外加食品加工用酶的作用下,酶解自溶并分离提取后,经过或不经过热加工等工艺,得到的含有氨基酸、肽、核苷酸等酵母细胞中的可溶性成分的产品,属于食品配料。是否可以理解为经过上述工艺得到的酵母产物“酵母抽提物(谷胱甘肽)”可以作为固体饮料、饮品、压片糖果、乳制品等普通食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