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黄炜炜
留言日期:
2025-01-04
主题:
白木香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适用问题
内容:
DBS 44/011-2018‌,该标准是代表白木香叶可以作为食品原料吗?还是指该物质在符合标准的情况下能以单一物质形态的冲泡食用?是否可以和普洱茶掺和在一起做成调味茶、茶膏等? 学习研究烦请 勿公开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1-15
答复时间:
2025-01-15
答复单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内容:
2025年1月4日收到您提交的咨询,现答复如下: 《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白木香叶》(DBS 44/011-2018)规定了白木香叶的食用方法为冲泡饮用,建议每日冲泡用量≤3g,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不宜食用,产品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请按该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此复。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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