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匿名网民
留言日期:
2019-05-31
主题:
外籍儿童接种一类疫苗
内容:
在工作中,接触到有外籍适龄儿童,有在中国出生的、也有在外国出生的,儿童父母有中国籍,也有外国籍的,有的外籍儿童是在中国常住,有的是临时居住来院接种一类疫苗,《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这里的公民应该是指中国公民,对于非中国籍的儿童接种一类疫苗,是否应该收费?如果要收费,应该如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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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2019-07-01
答复时间:
2019-07-01
答复单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内容:

 你好,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 。“公民”是指具有某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条例》中的“公民”应不限于只具有中国国籍的人。据了解,目前正在待全国人大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草案)》有“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受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并需要履行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相关规定。随着该法律的颁发实施,将进一步明确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居民,无论是否具有中国国籍,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均依法享受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费接种服务。
    感谢你对我省预防接种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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