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Joan
留言日期:
2020-03-10
主题:
关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的生育奖励假
内容:
你好!请问在哪里有官方且实行的政策文件?是关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的生育奖励假,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3-23
答复时间:
2020-03-23
答复单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内容:

对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关于生育奖励假,不同时期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简称《条例》)有不同规定。2015年12月30日修改的《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2016年9月29日,《条例》再次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相关规定一直沿用至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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