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诺贝尔の助手
留言日期:
2020-03-18
主题:
关于药食同源和提取物的问题
内容:
老师好,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关于药食同源可以当普通食品使用的,提取物是否可以食用。比如葛根粉可以使用,那葛根提取物是否可以当普通食品使用 2.普通食品苹果粉可以使用,苹果提取物是否可以当普通食品使用。 3.若能使用提取物,请问水提取的和醇(食品级)提取的哪个可以使用。 4.葡萄籽提取物用在普通食品中是不是只能在GB2760中当香料使用,醇提的和水提的哪种可以使用。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3-23
答复时间:
2020-03-23
答复单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内容:

2020年3月18日收到你提交的咨询。现答复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原料有关问题的说明》对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原料的界定与管理有较详细的说明,该文件已主动公开,请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阅。

此复。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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