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冰木
留言日期:
2020-10-10
主题:
消毒产品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下,以电子烟的结构做口气清新剂,并已测试具有杀菌抑菌功能,此产品是否属于消毒产品?如果不属于,有什么法规依据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0-21
答复时间:
2020-10-21
答复单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内容:

:不属于消毒产品,不再《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目录,不属于《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皮肤粘膜抗(抑)菌剂定义。对人体深部粘膜杀抑菌的产品不属于消毒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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