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木鱼与金鱼
留言日期:
2020-11-17
主题:
第二类消毒产品(75%酒精为主)能否宣称杀灭病毒?
内容:
各位领导好,第二类消毒产品(75%酒精为主)能否宣称杀灭流感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手足口病毒?如果可以,该产品的说明书中的(四)抑制或杀灭微生物类别这一项是否需要加上能“杀灭流感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手足口病毒”?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2-03
答复时间:
2020-12-03
答复单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内容:

您关于第二类消毒产品(75%酒精为主)能否宣称杀灭病毒问题的信访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消毒产品标签说明管理规范》第十八条:禁止标注无检验依据的微生物类别。因此,有检验依据的条件下,消毒产品可以宣称杀灭抑制相关微生物,但标注杀灭微生物类别应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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