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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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1-03-05
主题:
食品原料
内容:
经查阅,越橘收录于《全国中草药汇编》,而未收录于卫生健康部门公布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名单,那越橘、越橘果粉、越橘果汁是否能用于普通食品生产呢? 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3-11
答复时间:
2021-03-11
答复单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内容:

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说明》对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原料的界定与管理有较详细的说明,该文件已主动公开,请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nh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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