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奔跑的人儿
留言日期:
2021-03-08
主题: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是否有效
内容:
请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根据《食品卫生法》,而《食品卫生法》已作废,该通知是否还有效呢?通知里提到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清单》中的药材,是指炮制后的药材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3-11
答复时间:
2021-03-11
答复单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内容: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已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主动公开,网址http:www.nhc.gov.cn,请登录查询。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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