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陈楚翘
留言日期:
2021-04-07
主题:
互联网医院咨询
内容:
1、拟设立互联网医院,我方医师将在各个实体医院以我方互联网医院名义问诊并开具药方,是否构成在其他执业地点展开医疗活动,而违反《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第一条的第四项“医疗机构未经批准在登记的执业地点以外开展诊疗活动的”? 2、互联网医院要依托实体医院,因为实体医院医生邀请我方医师在互联网上合作问诊,依托实体医院和合作的实体医院的关系为何?是否可以依托某一实体医院,而同时与多个实体医院合作,还是合作医院都属于依托的实体医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4-09
答复时间:
2021-04-09
答复单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内容: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转发互联网医院建设标准(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实体医疗机构申请建立互联网医院前,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必须接入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http:ycyl.gdwst.gov.cnhlwyl),通过核准后,医疗机构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职业登记申请。具体情况请直接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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