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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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1-06-02
主题:
关于铁皮石斛、灵芝、西洋参三种药食同源物质试点进度情况
内容:
我们看到国卫办食品函(2021)197号文,同意广东开展铁皮石斛、西洋参、灵芝三种物质开展食药物质试点,请问: 1.现阶段我们企业就可以直接把以上3种试点食药物质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了吗? 2.如果需要企业先申请,请问申请流程和管理部门是?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6-08
答复时间:
2021-06-08
答复单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内容:

2021年6月2 日收到你提交的咨询,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试点工作方案中涉及生产、经营及管理的内容,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定,请继续关注我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此复。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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