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医疗机构概况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公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0-11-06 14:39:36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办科教函〔2020〕34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各有关医学院校,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遴选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20〕6号,以下简称《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做好2020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20〕125号)要求,受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委托,中国医师协会遴选并公布了国家住培重点专业基地(西医)名单(含我省12个国家级西医住培专业基地,见附件)。

  参照国家做法,结合我省住培工作实际需要,我委同步遴选公示了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精神科等5个专业20家省级住培重点专业基地(西医,见附件),经公示后现予以公布,并就做好重点专业基地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院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重点专业基地建设工作是落实住培制度、加强住培内涵建设、提升住培质量的重点抓手,指导督促重点专业基地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各重点专业基地所在培训基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将重点专业基地建设纳入住培工作中心任务来抓,切实落实培训基地一把手负责制,细化建设任务,落实责任和义务,确保责任到人。要以质量为核心,以待遇为保障,狠抓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师资激励,充分发挥重点专业基地引领示范作用,带动住培高质量发展。

  二、对标完成国家建设任务

  各重点专业基地所在培训基地要加大投入,高标准建设重点专业基地、临床技能中心及基层实践基地,要保障住培医师合理待遇,确保本专业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外单位委培的和本单位同等条件住培医师薪酬待遇基本一致,鼓励多劳多得。各重点专业基地要按照《方案》要求,对标重点专业基地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加大紧缺人才招收培养力度,强化师资队伍建设,规范过程管理,严格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确保培训质量。同时要积极承担国家和省培训基地动态评估、结业考核等教育教学改革任务,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积极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研究,及时提交总结报告。

  三、狠抓培训质量

  各重点专业基地要以培训质量为中心,以岗位胜任为导向,加强重点专业基地内涵建设,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培训标准完成所有培训内容,提高住培医师培训积极性和培训满意度。要狠抓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激励机制并抓好落实,加强国内外交流培训,提升本专业基地师资水平,提高师资队伍带教积极性。

  四、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各重点专业基地均纳入分专业骨干师资培训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积极承担省内专业骨干师资培训任务,牵头组织培训省内相应专业骨干师资;同时要牵头承担分专业结业技能考核任务,承担全省分专业结业技能考核工作。各重点专业基地要积极帮助国家贫困地区、革命老区、边疆民族地区及省域内其他薄弱地区提高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水平,积极承担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援疆、援藏等工作任务,促进住培工作区域均衡发展。

  五、及时规范使用经费

  各重点专业基地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各类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要进一步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中央财政对每个国家重点专业基地补助100万元,经费用于加强管理人员、教学主任、教学秘书、指导医师、考官等教学能力培训,更新与添置毕业后医学教育教学和考核设施设备,加强毕业后医学教育相关交流合作,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相关研究和探索实践等工作。

  六、加强动态管理

  重点专业基地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我委委托省医师协会负责项目建设动态管理工作,强化对重点专业基地常态监管和绩效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取消或提请国家取消其重点专业基地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


  附件:国家和省级住培重点专业基地名单(西医,32家)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


  附件

国家和省级住培重点专业基地名单(西医,共32家)

  全科:

  1.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国家级)

  2.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国家级)

  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国家级)

  4.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省级)

  5.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省级)

  6.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省级)

  7.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省级)

  8.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省级)

  9.粤北人民医院(省级)

  10.阳江市人民医院(省级)

  儿科:

  1.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国家级)

  2.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国家级)

  3.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省级)

  4.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省级)

  5.深圳市儿童医院(省级)

  6.清远市人民医院(省级)

  妇产科:

  1.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国家级)

  2.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国家级)

  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国家级)

  4.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省级)

  5.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省级)

  6.深圳市人民医院(省级)

  麻醉科:

  1.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国家级)

  2.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国家级)

  3.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国家级)

  4.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省级)

  5.汕头市中心医院(省级)

  6.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省级)

  精神科:

  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国家级)

  2.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省级)

  3.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省级)

  4.广东省人民医院(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