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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19071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分 类: 发文日期: 2019年04月24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19〕37号

粤卫案函〔2019〕37号


省民政厅:

  武小文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满足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的提案(第20190713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我省积极落实《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和国家关于智慧健康养老相关政策,相关部门联动推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一、2016年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78号)提出“全面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结合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为全省常住人口6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充分利用区域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对辖区内的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

  二、2017年印发《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13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的通知》(粤卫〔2017〕153号)提出,以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带动健康养老发展,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开展面向社区、家庭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覆盖率和质量效率。搭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对接各级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资源,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慢病管理、安全监护等服务。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建设,为机构养老人群提供便利服务。

  三、2017年我委《广东省“十三五”全民健康信息化和网络安全规划》(粤卫〔2017〕122号)提出,要创新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一方面,将促进健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通过加快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链,大力推进健康与养老、旅游、健身休闲、食品、环保、中药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居家健康信息服务,不断推进健康医疗与养生、养老、家政等服务业协同发展。推动中医药养生、健康养老、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健康文化、体育健身、健康医疗旅游、健康环境、健康饮食等产业发展。另一方面,将创建“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通过运用智能终端设备,开展居民实时生命体征数据监测、远程监测与看护服务,探索政府、居民、家庭医生、保险公司多方参与、多方约束的新型健康管理模式。这些举措都将为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提供有力支持。

  四、2019年3月我委制定了《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省成为全国6个“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省(直辖市)之一。《方案》明确,2019年3月至12月,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惠州、江门和肇庆9等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派出在本机构注册(含多机构执业备案)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提供护理服务。

  五、2018年我委《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信息便民“五个一”攻坚行动的通知》明确,将通过建设居民电子健康码,实现医疗健康服务“一码通用”;建设两级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一网联通”;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实现看病就医“一键诊疗”;推进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实现远程医疗“一站会诊”;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实现线上线下“一体服务”五方面的攻坚行动,加快我省医疗健康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提高业务协同水平,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创新医疗健康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医疗健康高质量发展,让人民切实享受到创新成果带来的实惠,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 ,为最终实现与我省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对接提供高水平的智能化医疗健康端。

  六、大力发展社会力量办医,为智慧养老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一是放开医疗市场准入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数量、地点等不受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受限制。二是简化优化审批服务。2018年2月起,已将“省管权限医疗机构内医师执业证书核发”、“省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施。减少审批环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优化工作,发挥部门合力,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制度性成本。三是促进资源流动和共享。全面落实医师执业区域注册和省域范围多机构执业政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科学配置和合理流动,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加强医疗机构间的技术交流合作,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全省建立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制度,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和医师、护士注册提供便捷服务。允许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公立医院通过人才交流、委托管理、技术支援等模式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4月16日

  (联系人:罗伟潜,联系电话:020-83199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