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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190436号提案答复的函
分 类: 发文日期: 2019年06月26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19〕191号

粤卫案函〔2019〕191号


马文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落实全科医生培养和使用政策的提案》(第20190436号)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科医生培养与队伍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健康广东、打造卫生强省”战略,2015年我省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提出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把“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3名以上”作为卫生强省主要指标。2017年印发实施《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将全科医生培养列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补短板”重要任务,2017-2019年全省统筹安排500亿元用于加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其中全科医生队伍建设预算投入10.26亿元,设立全科医生培训、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等专项。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出台后,我省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3号),提出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和使用激励机制,各地级以上市每万名居民拥有3名以上全科医生。到2025年,各地级以上市每万名居民拥有4名以上全科医生。到2030年全省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和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健全,各地级以上市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以上全科医生。截至2018年,我省共培训合格全科医生27902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2.46人。2019年计划培训全科医生5580名,确保到2020年,实现我省每万名居民拥有3名以上全科医生目标。

  二、建立完善全方位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

  (一)积极推进全科医学院校教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8年起我省医学院校将不少于20%新增临床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用于全科等紧缺专业,加大全科医生院校教育培养力度。我省现有14所举办临床医学本、专科教育的高等医学院校,积极推进全科教研室、全科医学系、全科医学学院建设,开设全科医学概论及中医全科医学等必修课程,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和全科临床见习实习。积极推进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依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推进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医学院校可聘请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年资3年以上主治医师或高级职称的全科医生承担教学任务,符合条件的可聘任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探索开展临床医学本科与全科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一体化培养模式,筹建广东省高等学校全科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全科医学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以及与毕业后教育衔接。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专项,2014年起每年省财政保障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免费招录培养定向医学生,2017年招生规模扩大到1000名,2019年订单定向培养人数增加到1400名,招生服务覆盖粤东粤西粤北所有县区,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注入新生力量。目前我省共有8所高等医学院校承担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任务,2017、2018年毕业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全部落实编制岗位,定向服务单位从事全科工作。

  (二)大力开展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建立健全“5+3”“3+2”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培养模式,积极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岗位)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我省已建立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42家,每年把全科专业列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紧缺专业重点部署,省市财政向全科学员倾斜,省财政专项补助全科学员每人每年3万元(是其他社会人学员补助标准的一倍),广州、佛山、河源等市财政也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4万元的财政支持,保障全科专业学员待遇。依托省内高水平培训基地和毗邻港澳区域优势,积极推进高质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打造高水平全科医学科,深圳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方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等地市和培训基地积极探索与欧洲、澳大利亚、香港等先进国家和地区联合培养全科医生。 

  (三)不断推进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于“下得去、留得住”的培养需要,适应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和特点,大力开展助理全科医生队伍培训和培养,实行“省组织、市实施、县为主”的模式。目前我省备案103家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省财政给予助理全科学员每人每年2万元、各地市给予1-2万元的经费保障。在原有《广东省全科医生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粤卫〔2017〕33号)基础上,2018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管理的通知》(粤卫函〔2018〕1350号),完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管理和质量控制,建立全科专业住培基地和助理全科培训基地培训协作体,深化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的结对帮扶,构建分工合理、质量过硬的“5+3”基地与“3+2”基地培训网络,提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质量和水平。

  三、推进配套改革,提高全科医生岗位吸引力

  (一)提升全科医生待遇,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2017年我省全面启动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2个全科特岗,省财政按照初级职称6万元/年/人、中级职称10万元/年/人、副高级职称15万元/年/人、正高级职称20万元/年/人标准安排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大力提高全科医生岗位吸引力。推进绩效工资改革,医院绩效工资分配设置全科医生津贴,逐步实现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着力解决基层全科医生待遇问题。优化全科医生使用配套机制,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可以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提高家庭医生团队的收入水平,提升全科医生待遇。

  (二)推进职称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职业发展路径。建立全科医生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设立全科医生高级职称专业系列,取消了英语、论文等限制,打通全科职业发展通道。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职称评审制度改革,职称晋升政策进一步向粤东粤西粤北等基层地区倾斜。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享受优遇政策,可以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考试。2019年我省将启动基层医疗卫生卫生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对取得中级职称后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符合相关考核要求的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影像科等紧缺专业人才,可直接考核认定为基层副高级职称,有效解决基层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

  (三)完善运行机制,激发全科医生队伍活力。出台《广东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待遇、职称晋升、招聘等管理机制,提升全科医生队伍管理活力。出台“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县招县管镇用”“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水平、绩效工资总量不予限制”等基层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政策,推进全科医生队伍聘用管理机制改革,实现县招县管镇用,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以及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村卫生站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统招统管统用”,打破全科医生职业发展空间限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21日

  (联系人:程维,联系电话:020-83808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