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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3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分 类: 发文日期: 2019年06月28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19〕224号

粤卫案函〔2019〕224号


沈婷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防止农村年轻人口过快萎缩,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石的建议》(第1432号)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人口危机宣传,树立新型人口观的建议

  人口问题始终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先后启动实施单独两孩和全面两孩政策,推动生育政策调整完善。我省按照中央部署,不断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计划生育工作实现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

  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我委及时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并印发宣传方案、统一口径和内容,广泛宣传。各地协调宣传、文化、广电、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手机短信、新闻媒体、专题学习、培训讲座、宣传日活动、文艺演出、宣传专栏、宣传手册、标语口号、宣传画、宣传单、墙报等多种形式,坚持“集中宣传”与“长期宣传”、“系统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全面、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新的生育政策,树立新的生育观念。

  同时,我委在宣传活动中将清理不符合新时代生育政策规定的标语口号作为重点内容,要求全省清理不合时宜的宣传标语、宣传画和广告,并因地制宜推出与新政策相协调、反映人口形势及发展规律的特色宣传品,将政策宣传与健康知识普及、计划生育服务相结合,将“全面两孩”政策、生育知识、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服务指引同步宣传,突出面向流动人口、困难家庭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服务,将惠民的好事做得更贴心、更实际,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下一步,我们也将持续做好督促检查,继续做好不合时宜的宣传品清理活动,大力开展人口基本国情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教育。

  关于全面清理中小学课本“人口负担论”的相关内容的建议,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要求“加强课程教材体系建设,科学规划大中小学课程,分类制定课程标准”。2017年,为适应新时期高中教育的发展要求,教育部重新修订了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并于今年全面启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组织编写或修订中小学各学科的教材。省教育厅将把有关意见转达给教育部相关部门,推动适应新时代精神的人口观念纳入教材。

  二、关于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切实鼓励生育的建议

  “全面两孩”政策满足了绝大多数群众的生育意愿,生育政策对生育行为的影响逐步减弱,经济社会因素成为影响生育的重要因素,特别是经济负担、婴幼儿照护和女性职业发展等方面群众反映尤为突出。为了顺应群众期待,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切实解决家庭在生育养育方面的后顾之忧,我省陆续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包括:取消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孕情检查、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等制度,全面推行避孕节育自主选择,尊重群众对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适度放宽再婚夫妻的生育条件,尊重和保障群众的基本生育权利;取消对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行政审批,进一步落实避孕节育自主选择;大幅延长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为产妇康复和婴儿成长创造更好环境;落实生育保险制度,在确保生育保险待遇落实、完善费率调整机制,规范生育津贴支付政策,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实现从怀孕至分娩及产后全程的医疗费用保障;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在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建设母婴设施,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等等。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推动各地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补齐公共服务短板,为群众生育养育提供有力支持。

  我省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要求,大力发展农村教育,着力推进城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先后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等文件,推进全省各地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科学规划城乡基础教育学校布局,大力推进“两类学校”建设,努力为中小学和幼儿园增加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断深化农村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和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2018年省级财政安排5.75亿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2019年继续增加经费支持力度,安排资金7.92亿元。构建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目前,全省85%以上乡镇独立举办公办规范幼儿园,75%以上4000人以上行政村实现独立办园。关于实行幼儿园免费义务教育的问题,根据省教育厅意见,目前条件尚不成熟。2018年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效益的意见》中再次强调“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由于我国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时间较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依然薄弱,城乡、区域、群体、校际差距还较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仍然是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关于建立生育考核指标,将提高生育率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指标的建议,由于我国生育政策的调整,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任务发生了重大变革,与之相关的工作制度、工作的方式方法等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行政强制性很强的一项工作转变为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利民便民的服务性工作,同时,生育意愿更多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我们将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

  三、关于重视农村教育培训,再造人才红利和提高农村人才待遇,吸引人才回流的建议

  我省自2001年起试点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到2008年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优先保障教育发展经费需求,落实财政教育支出责任,保持中小学教育经费持续较快增长。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水平,一是推进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县域内教师与公务员相当、乡村教师与城镇教师相当)。目前,全省已基本实现“两相当”。二是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2018年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到不低于人均1000元/月,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4.56亿元。全省有32.6万乡村教师享受月均1011元的生活补助。

  我省先后制定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着力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不断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自2014年以来,我省将教育“创强”“争先”、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和标准化学校建设等工作统筹起来,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2016年7月,全省121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认定,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系数标准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截至2018年底,全省“全面改薄”投入农村贫困地区学校建设项目7970个,累计支出中央改薄专项资金和地方资金86.07亿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达到国家“20条底线要求”,达标率99.8%。2017年10月以来,我省启动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试点工作,对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满足偏远山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2018-2020年,省财政拟投入22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重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近就业工作,面向城乡各类群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培训形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14年以来,大力实施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引导社会培训机构、企业和行业协会围绕当地产业和企业发展需要有序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并不断扩大涉农项目培训补贴范围,将脐橙栽培、罗非鱼养殖、青梅栽培等13个涉农工种纳入补贴范围,补贴目录中涉农工种达到62个。2018年,全省补贴培训人数达24.6万人次,其中农村户籍补贴人数占比65%,补贴农村劳动力2.6亿元,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2万人次补贴培训任务。大力开展充分就业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创建工作;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通过门户网站、服务微信公众号、APP、广东就业网等等,及时发布各地招聘活动、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等信息;组织开展“南粤春暖”、“春风行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积极搭建供求对接平台等,推动农村人口就近就业。

  我省农业农村等部门持续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设,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在94个农业县区全面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为乡村振兴培养人才。截止至2018年12月,我省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示范基地265个,新型职业农民数量达到74万人,其中,已培训并认定4.5万人。

  四、关于优化农村产业布局,加快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建议

  在优化农村产业布局方面,我省加强农业科技力量建设,采取系列创新措施,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基本覆盖全省涉农科研单位;农业科研成果项目库以及成果转化信息平台在全省21个地级市同步推广应用;扎实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2019年我省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达到51个;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引导农业科研院校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紧密衔接,探索“两地一站一体”农技推广新模式;启动实施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建设工作,提升全省农技推广体系的信息化水平,加快农技推广方式向快捷、精准、高效转变。目前,全省农业科技创新综合实力、科教资源优势持续稳居全国前列,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8%。

  五、关于完善人口监测机制,把握农村人口发展规律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加快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和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信息管理与统计调查规范化,提高人口信息管理效能和统计数据质量,实现与国家级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初步建立出生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通过常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分析,定期的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为制订人口发展战略、指导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数据支撑。目前,省卫生健康委正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口统计调查体系,加强出生人口监测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各方面的数据,分析生育政策调整后带来的生育模式变化和影响,掌握育龄人群变化、育龄人群生育意愿、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等的跟踪评估,做好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和风险防控。加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研究,落实人口发展规划,加快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全方位全周期地为家庭生育养育子女提供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综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生育水平变动情况,研究完善税收、就业、社保、住房等相关政策,探索构建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增强社区托老、养老等服务功能,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继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努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动优化农村学校教师编制、岗位配备,加强农村教师培训,保障乡村教师待遇。围绕农业生产实际和企业技术需求,组织实施一批农业科技研究与技术推广重大专项;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重点推进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工作,加大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积极开展涉农特色技能培训项目,重点面向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继续推进农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创业。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26日

  (联系人:李绪伟,联系电话:020-83134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