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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9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分 类: 发文日期: 2019年06月28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19〕208号

粤卫案函〔2019〕208号


冯红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清远市人民医院纳入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的建议(第1699号)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水平医院第二批重点建设医院的通知》(粤办函〔2018〕413号)和《十三届省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粤办会函〔2018〕148号),2019年遴选8家医院作为第三批重点建设医院。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以下原则开展遴选:一是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推进珠海横琴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二是着力构建广深医疗卫生高地,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三是加快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医疗技术水平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四是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大力支持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建设,打造区域性医疗高地。五是提升民族地区医疗服务水平,推进民族地区振兴发展。

  根据以上原则,今年以来,我委在专题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第三批重点建设医院初步名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即将以省政府名义正式公布。清远是粤北地区的重要城市,“三连一阳”为我省主要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要切实保障民族地区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民族地区振兴发展。希望清远市人民医院紧密结合常见、多发、地方特色重点疾病防控发展现状和趋势,提高自身急危重症诊疗水平和能力,积极培育临床学科带头人,开展基层卫生人员技术培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能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25日

  (联系人:郭未艾,联系电话:020-8381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