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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19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18-10-26 21:51:23     来源:


粤卫案函〔2018〕180号




陈敏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乙肝妈妈一个更好的未来,在全国率先实施“乙肝母婴零传播工程”的提案(第20180190号)收悉。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已经开展的工作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您的提案不仅被列为省政协主席会议重点督办提案,时任副省长余艳红同志也作出了批示。原省卫生计生委段宇飞主任、陈祝生副主任、刘银燕巡视员先后作出批示,并组织了两次专家研讨会进行协调和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144号)要求,原省卫生计生委会商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具体的办理工作方案,并报请省政协督办领导马光瑜副主席审定后印发。为进一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省政协马光瑜等领导与原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专家学者专程到广州、深圳进行了调研,进一步凝聚共识,找准策略。

    (二)启动试点工作。2018年7月20日,原省卫生计生委启动了“乙肝母婴零传播”综合干预试点工作。结合工作基础、疫情分布等因素,选取在广州市从化区、深圳市宝安区、阳江市阳东区先行试点。在实施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的基础上,开展以“乙肝母婴零传播”为目标的综合干预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助产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妊娠期乙肝定点治疗机构的协作机制,在原有项目中增加四项干预措施:一是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妇进行进一步检查和综合评估。二是对HBVDNA≥2×106 IU/ml的孕妇,在充分沟通和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抗病毒治疗。三是对产妇和所生婴儿进行随访。四是对乙肝暴露婴儿进行乙型肝炎免疫接种效果监测。

(三)夯实工作基础。从2003年我省启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试点以来,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我省从干预艾滋病一个病种扩大到对艾滋病、梅毒、乙肝三个病种的干预,项目地区也覆盖了全省所有地区、所有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全省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妇幼健康管理服务模式,通过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的联合干预预防乙肝母婴传播。2017年9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举行了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试点启动会,计划在2020年通过世界卫生组织对我国消除三病母婴传播的认证。我省是国家选取的三个试点省份之一,深圳市宝安区、阳江市阳东区成为国家消除母婴传播试点的首批试点县(市、区)。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2020年以省为单位实现目标。我省正在按照国际认证标准,从项目与服务、数据与数据质量、实验室管理与质量以及人权、性别平等和社会参与等四个方面进行准备。2018年2月,原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成立了广东省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该小组同时作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试点省级领导小组。4月、5月,省先后在深圳、汕头组织了专项培训。

    二、成效与问题

2017年,广东省发现乙肝感染孕产妇共计19万人,阳性检出率为9.99%,乙肝疫情主要集中在粤西和粤北山区。2017年,全省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活产婴儿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注射率已经达到99.62%,乙肝疫苗接种率超过95%。从2017年底的抽样调查来看,通过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联合主动免疫,阳江、深圳的乙肝母婴传播率可以控制在1%以下, 达到国家消除乙肝母婴传播所提出控制在2%以下的目标。 

但是我们也看到,试点地区的抽样调查数据不能代表全省的平均水平。另一方面我省乙肝患者历史存量较大,2017年孕产妇中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仍占9.99%,按照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联合主动免疫的乙肝母婴阻断失败率约1%来推断,每年仍有约1900例婴儿因为母婴阻断失败感染乙肝。我省的乙肝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还需要在宏观防控策略、感染乙肝孕妇及其婴儿的管理和服务流程、部门间协作机制、医务人员预防乙肝病毒母婴传播技能等方面进一步努力。您的建议很中肯,通过调研也得到了进一步验证。

三、下一步计划

(一)整合实施乙肝母婴零传播工程和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预防三病母婴传播项目是中央下达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已经历经15年的实践,从群众的可接受度、医疗保健机构的合作程度、行政组织管理等方面都具备较好的实施基础。试点验证后,我委计划在国家已补助的公共卫生项目中增加四项干预措施,即:一是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妇进行进一步检查和综合评估;二是对HBVDNA≥2×106 IU/ml的孕妇,在充分沟通和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抗病毒治疗;三是对产妇和所生婴儿进行随访;四是对乙肝暴露婴儿进行乙型肝炎免疫接种效果监测。

(二)抓好试点。2018年7月,原省卫生计生委已经印发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乙肝母婴零传播”综合干预试点工作的通知》,力求建立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模式,统一防控策略、 培训乙肝孕妇及其婴儿管理和服务流程、定期组织部门间协作活动、加强医务人员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措施,摸清综合干预后的乙肝母婴传播效果,为下一步扩大试点提供证据资料。2018年9月各试点已经启动了具体工作。我委从2018年专项经费中安排了部分经费补助试点地区开展以下干预措施: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妇的综合评估、抗病毒治疗、随访,对乙肝暴露婴儿进行乙型肝炎免疫接种效果监测。

    (三)成立专家组。组织成立省、地市和县(市、区)级消除母婴传播项目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包括妇幼保健、预防母婴传播、实验室检测、法律和人权、社区组织等相关领域专家。指导开展项目基线调查、专题培训、项目督导、相关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为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目前,我委已经完成了专家的推荐工作。

(四)试点结束后研究扩大实施的具体路径。2020年8月,由南方医院牵头完成项目总结汇报,由省妇幼保健院统筹组织卫生经济学评价,提出长期运行机制的相关建议。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代章)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