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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44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19-05-10 14:59:10     来源:本网


粤卫案函〔2019〕59号


省教育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白云龙等代表提出了关于推进学前教育供给侧改革,发展优质微小型幼儿园的议案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制定微小型幼儿园准入标准

  我委赞同代表提出的制定微小型幼儿园准入标准的建议。微小型幼儿园室内环境应达到《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规定,采光,隔声、噪声控制和空气质量均不应低于该规范标准。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落实传染病防治和卫生保健工作。

  二、规范微小型幼儿园发展

  我委赞同代表提出的创新职能部门协作机制,规范微小型幼儿园发展的建议。

  (一)落实有关保育员、保健医生职责。一是明确保育员每天应提前到教室开窗通风,保持课室通风采光,冬季注意保暖。幼儿离园后要做好卫生消毒工作。二是明确保健医生每天要做好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了解缺席幼儿原因,发现同一症状异常聚集增多时要及时上报。三是强化幼儿园教师、保育员、保健医生等的看护职责,提高预防与控制幼儿伤害发生的意识和技能,减少和预防儿童跌倒、坠落、烫伤和运动伤害。

  (二)有关生活、游戏、学习等相关活动。一是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在幼儿学习活动中加入口腔卫生、龋齿预防、肥胖认识和预防、二手烟危害等健康生活方式内容。二是构建膳食平衡。有条件的幼儿园配备营养膳食软件和营养师,建立膳食模型,在幼儿饮食中强调低盐膳食和膳食的合理搭配,兼顾营养均衡。三是创造安全的幼儿活动环境。全面排查园内可能导致幼儿发生跌倒、坠落、烫伤和运动伤害等的隐患,改善幼儿园内容易引起幼儿发生伤害的危险环境。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4月18日

  (联系人:张郝鹏,联系电话:020-8377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