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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0039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8-07 17:01:04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0〕284号


陈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省全面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免费筛查的提案(第20200391号)收悉。经研究,并综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包括孤独症筛查、康复在内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有关工作。一是出台相关政策。2018年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粤府办〔2018〕43号),对0-6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明确规定省市县各级各相关单位在康复救助内容及标准、康复救助工作流程、经费保障、定点康复机构认定及管理、康复服务专业人员、康复救助监督及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内容,建立健全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二是加大投入。根据《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对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所需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中央及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省财政每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包括自闭症康复在内的残疾人康复工作,2019年起增加到每年安排11800万元。并且每年按规定从省福利彩票公益金提取1亿多元专项资金用于包括自闭症儿童康复等残疾人康复工作。三是建立了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实现住院和门诊的双重保障,对符合规定的自闭症患者诊疗及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实施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财政全额资助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妥善解决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需求。同时,重视幼儿教师类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工作。每年定期发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制作公需科目视频课件,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供包括幼儿教师在内的专技术人员,登陆免费学习。省教育部门建立幼儿教师类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培训基地,开展幼儿教师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开展幼儿教师类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急需紧缺人才项目和岗位人才培训项目培训。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康复等相关工作。一是支持汕头市龙湖区继续开展0-6岁儿童自闭症免费筛查,认真总结,条件成熟后逐步在全省推广。二是继续推动做好自闭症儿童的早期筛查和诊断。由于自闭症患儿的核心问题是社会交往、沟通和行为兴趣等方面的缺陷,目前暂无实验室或其他技术手段可支持对新生儿进行自闭症的筛查,筛查的最佳年龄是18个月左右,我省最早是在年龄8个月左右通过临床观察筛查出自闭症。自闭症所需要的各种筛查及确诊量表,对医生要求较高,需要从事相关专业知识3年以上医师方可有一定准确性。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有关机制,加强儿童自闭症专业人员培训,尽早发现、尽早筛查、尽早诊断,为自闭症患儿争取在最佳的康复期内进行康复治疗。三是加强定点康复机构的管理、指导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医疗康复专业人员的职称评审制度,指导妇幼保健等医疗机构开展孤独症儿童早期筛查、诊断、干预等工作,及时将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转介到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四是加强沟通协调与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共同推进幼儿教师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此类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五是加强宣传,大力普及儿童孤独症的危害及其相关知识,可有效提高公众对儿童孤独症筛查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为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赢得宝贵的黄金时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8月3日

  (联系人:陈宁,联系电话:8382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