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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97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1-04-15 09:35:47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1〕14号


省烟草专卖局(省烟草公司):

  高展鸿委员提出的《关于严控电子烟,共建健康大湾区的提案》(第2021097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宣传发动,普及电子烟的危害,保护人群健康,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电子烟的危害。大量研究表明,电子烟烟液成分及其产生的气溶胶、二手烟均是不安全的,对人体健康存在较高的风险。电子烟烟液通常含有具有成瘾性的剧毒化学物质尼古丁、多种香料以及丙二醇等有机化学溶剂,加热后产生的气溶胶通常含有二元醇、醛类等多种有毒物质。同时,许多电子烟产品所含尼古丁浓度标识模糊不实,易造成使用者吸食成瘾或过量。我委高度重视电子烟的危害,在各项控烟政策的制定和控烟工作的开展中,将控制电子烟的危害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近年来不断扩展控烟工作的内涵,在控制传统卷烟危害的基础上,组织各地加强对电子烟危害的控制。

  二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制发系列控烟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全省控烟工作,切实降低烟草、二手烟和电子烟等对人群的危害。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控烟行动,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及电子烟,提出推动将电子烟列入烟草制品进行管控。指导督促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通过互联网推广和销售电子烟行为的监测、劝阻和制止,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省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联合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电子烟危害的宣传教育,倡导青少年远离电子烟。省卫生健康委和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加强各级各类无烟学校的创建活动,强调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学校要将吸烟、二手烟及电子烟危害等控烟相关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课程。全省不断扩大无烟单位创建的覆盖面,以点带面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

  三是加强科普宣传。我委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平台,进行控制烟草及远离电子烟的宣传动员,依托世界无烟日等契机,通过专家访谈、开展系列参与式活动、控烟传播活动等形式,向公众呼吁控制电子烟的危害,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对电子烟危害的认识。

  四是指导部分地区先试先行加强电子烟管控。我省深圳市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将电子烟纳入烟草制品进行管控,明确“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电子烟”,以立法形式规定禁烟场所禁止吸电子烟,禁止任何形式的电子烟广告、促销和赞助、禁止网络和自动贩卖机销售电子烟等,深圳的做法获得了世卫组织的肯定。深圳开展了系列电子烟专项执法行动,创下3个国内首例:开出内地“首张”公交站台吸电子烟罚单;向电子烟实体店砍下全国“第一刀”,就未规范设置控烟标识进行罚款;对电子烟广告开出国内首张罚单,深圳的做法在我省起到了较好的先行示范作用。

  五是加强湾区控烟交流合作。近年,我委多次派出控烟专业骨干赴港参加世界卫生组织控烟及烟瘾治疗合作中心举办的控烟专才培训班,为控烟人才的交流提供良好平台。组派广州、深圳、珠海等地学生代表赴澳门参加控烟与健康校际问答比赛,通过互动式活动,促进湾区控烟技术交流与合作。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控烟宣传普及,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动员全社会参与吸烟控制,引导青少年拒吸“第一支烟”,主动抵制电子烟,不断降低烟草对人群的健康危害。鼓励和支持湾区各城市间加强控烟方面的合作交流,不断提升我省控烟管理和专业技术水平。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4月8日

  (联系人:王慧雅,联系电话:8382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