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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15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1-04-16 15:34:34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粤卫案函〔2021〕27号


省教育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周怡兴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培养公共卫生人才和老年健康服务人才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加快培养公共卫生人才

  目前,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9所高校设有公共卫生类学科专业,在校生总数5943人。其中,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具有公共卫生博士学科,博士研究生133人;7所高校设有硕士学科,硕士研究生1066人;6所高校设置本科专业,在校生4672人。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设置预防医学专科专业,在校生72人,2020年已扩招到120人。2020年,中山大学入选国家高水平公卫人才建设单位,汕头大学增设预防医学本科专业。近5年,公共卫生专业设置逐渐增加,各层次招生人数均呈逐年增加趋势。其中,公共卫生本科专业为培养主体,2019年招生规模较2015年增加45%。2020年,我委支持暨南大学、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等5家院校增设预防医学本、专科专业。

  此外,多措并举,提高公共卫生人才骨干能力水平。一是抓住关键少数,锻造高水平骨干人才队伍。持续用心用力办好省级现场流行病学、职业卫生、慢病防治、病原微生物和饮用水卫生检验检测、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等系列骨干人才培训项目,5年来共培养职业卫生、慢病防治、病原微生物和饮用水检测等各类骨干人才300余名,精神科医师“3+9”转岗培训累计培养省内学员2449人。“以点带面”带动提升全省队伍能力水平。二是加强顶层规划,出台硬招实招支持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疫情期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拿出15条硬招实招,包括探索公共卫生机构公务员分类改革、推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评定与职称评审相互衔接、建设区域性流行病学调查人才培养基地,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共卫生快速应急响应人才队伍全覆盖等,对全省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体系进行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完善补强。三是加强疫情应对能力培训。充分用好中央抗疫国债资金和各级各类专项资金,疫情期间大力加强各级疾控机构的核酸检测、流调、心理危机干预等核心能力建设,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充分的人才准备。四是加强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我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部署,持续加大公共卫生人才在职培养力度,为疫情防控提供了人才支撑。面向新毕业的公卫背景入职人员试点开展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在省疾控中心、广州和深圳分别设立3个培训基地,2018年以来累计培训学员50余名。

  二、关于加快培养老年健康服务人才

  老年健康服务人才培养是我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2020年5月,我委牵头会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粤卫〔2020〕6号),明确提出了“引导鼓励本科高科和职业院校开设医学、药学、护理、健康管理等老年健康相关的专业和课程,开展学历教育”,加快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补强全省公共卫生人才和老年健康服务人才队伍。深入推进医教协同,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学院校增设预防医学等公共卫生类相关专业,鼓励适当扩大预防医学本专科专业招生人数,进一步打通专本衔接渠道,构建卫生职业教育体系。二是进一步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重要部署以及国家关于健康老龄化“十四五”规划要求,加快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补齐老年健康服务短板,加大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安宁疗护及其相关专业人员培养与补充力度,稳步提高相关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健康服务社会需求。三是进一步推动落实我省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措施,坚持“机制留人、待遇留人、事业留人”,完善人才保障政策和机制,对症下药,从根本上破解公卫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

  专此函达。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4月13日

  (联系人:谢健峰,联系电话:020-83823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