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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设立广东省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中心的批复

时间:2018-10-22 09:54:48     来源:


粤卫函〔2018〕1353号




省职业病防治院:

你院《关于成立广东省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中心的请示》(粤职防〔2018〕39号)收悉。经研究,我委同意设立广东省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职业病诊断质控中心”)并挂靠在你院,现将其主要职责和承担的相关工作批复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省职业病诊断机构质量控制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定期对全省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培训、检查和质量评价;

(三)定期发布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标准和程序,建立质量控制评价和考核体系,公布考核结果;

(四)组织起草全省职业病诊断质量相关规范、指南、技术标准等,承担全省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审定的技术支撑工作,包括培训、教学和学术交流等;

(五)组织开展全省职业病诊断工作数据的监测、审核、统计分析和上报,建立和完善全省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网络,指导各地市级职业病诊断机构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六)收集职业病诊断标准适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

(七)承担省卫生计生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组织架构

省职业病诊断质控中心主任由省职业病防治院分管职业病诊断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省内相关职业病防治机构负责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同志担任,具体名单见附件。中心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职业病防治院职业病诊断办公室,具体负责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职业病诊断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省职业病诊断质控中心设立顾问制度,由我省职业病防治和职业病诊断鉴定领域的资深权威专家担任顾问,负责为重大及疑难的职业病诊断案件提供咨询服务,为改进职业病诊断工作建言献策。以上相关人员变动情况请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请你单位抓紧完善省职业病诊断质控中心有关工作制度,落实有关人员、经费、场地等保障措施,按照职责全面开展全省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指导全省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规范职业病诊断服务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应有的作用。

此复。


附件:广东省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名单.docx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