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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132/2011-00253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1-02-16
名称: 关于确定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等6所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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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等6所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16  浏览次数:-

粤卫办〔2011〕2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 的规定,广东省医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对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等6所医院进行评审。我厅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普宁市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东莞康华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上述医院确定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有效期为2011年1月30日至2016年1月30日,我厅将为其颁发《广东省医院等级证书》及三级甲等医院牌匾。

广东省卫生厅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