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006940132/2010-00856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0-03-04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定
2010-03-04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定

发布日期:2010-03-04  浏览次数:-

主办机构:
广东省卫生厅卫监处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
审批范围和条件:
审批范围: 在我省辖区内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基本条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仪器设备;有相应的能满足职业健康检查要求的工作场所;具有健全的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办事流程:

注: 1、省卫生厅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作出受理和不受理的决定;2、符合受理条件的,省卫生厅在60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组对申请机构进行现场考核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3、省卫生厅根据评审组意见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机构作出批准和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证书,未批准的书面说明原因。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申请表》
2、 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5、 职业健康检查技术人员培训证;       
6、 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清单;       
7、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8、 作业指导书目录 ;                    
9、 职业健康检查典型报告(个体与总结报告各2份);
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1、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现场评审。2、评审时间不列入许可时间内专家现场考核和评审时间不列入许可时间内)。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无。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表格名称:《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申请表》
获取方式:从网站
www.gdpcc.com下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
咨询电话:  
020-34063101
投诉电话: 
020-83820693
受理地址: 
广州市新港西路海康街68号广东省职防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