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函〔2017〕58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8号)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7年4月28日
附件: 《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8号)
索引号: | 006940132/2017-00181 | 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7-05-11 |
名称: |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7-05-11 |
主题词: |
粤卫函〔2017〕58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8号)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7年4月28日
附件: 《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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