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妇幼函〔2019〕7号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14〕185号)精神及《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评估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创建爱婴医院的请示》(深卫健报〔2019〕93号),经评估复核,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达到了爱婴医院标准,我委同意批准其为爱婴医院。
希望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巩固创建成果,继续加强爱婴医院内涵建设,并将爱婴医院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为提高当地妇幼健康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11月6日
索引号: | 006940132/2019-00747 | 分类: | 卫生、体育、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9-11-06 |
名称: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为爱婴医院的通知 | ||
文号: | 粤卫妇幼函〔2019〕7号 | 发布日期: | 2019-11-09 |
主题词: |
粤卫妇幼函〔2019〕7号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14〕185号)精神及《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评估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创建爱婴医院的请示》(深卫健报〔2019〕93号),经评估复核,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达到了爱婴医院标准,我委同意批准其为爱婴医院。
希望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巩固创建成果,继续加强爱婴医院内涵建设,并将爱婴医院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为提高当地妇幼健康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11月6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方式:020-83828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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