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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132/2022-00481 分类: 卫生、体育、函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05-18
名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43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 粤卫案函〔2022〕129号 发布日期: 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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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43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2-05-18  浏览次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杨劼等代表提出了关于推进落实自愿延迟退休政策,充分发挥医生专家传帮带作用的建议。经研究,我委协办意见如下:

  高级医疗卫生专家是卫生健康系统的宝贵资源,我委高度重视高级老专家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发挥高级老专家作用的意见》(粤组通〔1999〕47号)等文件规定,落实高级老专家延迟退休、返聘、外聘等工作。高级专家退休年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我委直属单位中少数确因工作需要而又身体健康的高级老专家,每年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延迟退休审批手续。各医疗机构按照工作需要返聘或外聘退休专家。2018年12月,我委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百名卫生首席专家下基层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8〕1727号),按照自愿报名、公平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面向全国选聘100名二级以上医院具有高级职称且符合岗位条件的退休医生,担任首席专家在我省47家升级建设中心卫生院全职工作3年,为基层卫生机构提供智力支持,缓解基层卫生人才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矛盾,带动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为充分发挥医疗卫生行业高级老专家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资源日益增长的需求和基层优质医疗资源相对不足的现状,我委支持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落实自愿延迟退休政策,充分发挥医生专家传帮带作用的建议。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调研,进一步研究完善高级医疗老专家延退、返聘、外聘等相关政策,优化延退审批程序,做好专家服务,支持老专家为健康广东建设作出更多贡献。

  专此函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5月16日

  (联系人:赵杰,联系电话:020-8371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