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公安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医院:
按照《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公安部令第115号发布,根据2016年12月29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42号修正)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司法部《戒毒治疗管理办法》(国卫医发〔2021〕5号)规定,经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联合组织专家评审,现增补深圳市康宁医院为广东省吸毒成瘾认定戒毒医疗机构。
特此通知。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公安厅
2023年4月23日
索引号: | 006940132/2023-00132 | 分类: | 卫生、体育、公告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5-10 |
名称: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增补深圳市康宁医院为广东省吸毒成瘾认定戒毒医疗机构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5-10 | |
主题词: |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公安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医院:
按照《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公安部令第115号发布,根据2016年12月29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42号修正)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司法部《戒毒治疗管理办法》(国卫医发〔2021〕5号)规定,经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联合组织专家评审,现增补深圳市康宁医院为广东省吸毒成瘾认定戒毒医疗机构。
特此通知。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公安厅
2023年4月23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方式:020-83828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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