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夏日莲荷
留言日期:
2021-12-29
主题:
育儿假、护理假
内容:
一、12月初公布的育儿假,贵委一直没有出实施细则,现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咨询如下:1、育儿假的天数是自然天,还是工作日?因为如果是一次性休的工作日比自然天多出4天假。而且自然天是包含周末和节假日的。2、如果员工休育儿假刚好跨年,如何认定属于哪个年度?3、需要一次性休还是可以分开休? 二、关于护理假,“第三十六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五)年满六十周岁,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这里是指本省户籍夫妻,如果是离异人员,其配偶再婚后有再生子女, 原配偶和子女是否仍享受该假期? 另外,如果是原省外人员,生育子女后户籍迁入我省,可否享受该假期?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12-29
答复时间:
2021-12-29
答复单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内容:

您好,育儿假、护理假等相关问题请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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