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pengpeng106
留言日期:
2022-08-09
主题:
牛大力在广东省内是否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来使用
内容:
1.国家卫健委终止“牛大力粉”新资源审核,回复为“鉴于该产品具有地方传统食用习惯,建议按照《食品安全法》第29条管理,终止审查; 2.广东省卫健委2021年12月31日实施《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牛大力干制品》(DBS 44/016-2021),根据食品安全法第29条规定,是否代表广东省将牛大力干制品作为地方传统食用习惯的物质来管理? 3.如果第二个问题成立,那牛大力干制品是否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在广东省内进行生产使用?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8-23
答复时间:
2022-08-23
答复单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内容: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本机关已将 DBS 44016-202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牛大力干制品》相关材料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牛大力干制品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在广东省内进行生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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