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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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peng106
留言日期:
2022-08-09
主题:
牛大力在广东省内是否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来使用
内容:
1.国家卫健委终止“牛大力粉”新资源审核,回复为“鉴于该产品具有地方传统食用习惯,建议按照《食品安全法》第29条管理,终止审查;
2.广东省卫健委2021年12月31日实施《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牛大力干制品》(DBS 44/016-2021),根据食品安全法第29条规定,是否代表广东省将牛大力干制品作为地方传统食用习惯的物质来管理?
3.如果第二个问题成立,那牛大力干制品是否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在广东省内进行生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