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mm
留言日期:
2023-11-08
主题:
关于育儿假
内容:
国家不是实行3周岁以下双方夫妻可以有育儿假15天吗?可是我所在的吴川市覃巴镇卫生院说没有收到这份文件关于育儿假的,不给我们放,我想说这不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1-21
答复时间:
2023-11-21
答复单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国家层面还未制定统一的父母育儿假制度,我省建立有相关制度,《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相关假期,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今年1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号),对育儿假等假期的请休作了进一步明确。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安排职工休育儿假的,您可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反映,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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