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梅子
留言日期:
2020-07-02
主题:
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
内容:
保健食品的企业标准,如果跟批件完全一致,还需要进行企业标准备案,才能生产销售么?如果不需要再进行企业标准备案,那么产品的外包装上,执行标准写什么?是GB16740吗?还是我企业按批件上的技术要求,制定一个质量要求一致的企业标准,并在公司网站上公开,执行标准可以写企业标准号?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7-13
答复时间:
2020-07-13
答复单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内容:

2020年7月2日收到你提交的咨询。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第三十条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不得制定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食品安全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企业标准的,应当公开,供公众免费查阅。

GB 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标准条款第1条规定,该标准适用于各类保健食品。

    此复。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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