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委中心工作,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主线,不断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法治对全省卫生健康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在2018年省政府组织的依法行政年度考评中,总得分为91.61分,在省直部门中排第4名,再次被评为优秀等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建设主要情况
(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积极推进强市放权工作。在优先委托广州、深圳实施4项省级行政许可,下放1项其他事项的基础上,2018年进一步将8项行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和2项其他事项委托下放至各地市卫生健康部门实施。按照规定程序及时限顺利完成调整事项的交接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各市承接部门的业务支持,增强基层承接能力。此外,对委托下放广州、深圳实施的相关事项开展评估,结果显示两地的承接情况良好,达到工作预期。
二是积极放宽市场准入。以粤府办名义先后出台《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广东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进一步放宽社会办医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取消在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的行政审批,全部实行备案管理。对备案材料齐全的,10个工作日内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加快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在养老机构内申办医疗机构的相关政策。
三是组织完成全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形成《广东省卫生计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实现对省市县三级卫生健康部门354项行政权力和21项公共服务事项(省本级7项)的基本编码、实施编码规则、事项名称、子项拆分、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及表单内容要素省、市、县三级“十统一”,在2017年我委有业务量发生的行政许可事项时限压缩比达到74.6%的基础上,将“护士执业证书核发(注销注册)”等事项的办理时限缩减为1个工作日。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阳光化管理,拓展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应用,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夯实基础。
四是持续清理证明事项。取消所有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遵循“减证便民”原则进行精简。在近年已取消12项证明事项的基础上,2018年公告取消了5项由我委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并及时修改相关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同时,加强监管,安排专人每天查看省司法厅转送的关于司法部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上的投诉事项清单,及时处理涉及我委的投诉事项。
五是不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配合做好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按照省委编办《省属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职能调整工作方案》关于“省属事业单位不得开展与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社会性资金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原则上要于2018年底前实现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的要求,将3项中介服务从委直属事业单位剥离,进驻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六是认真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具体管理措施。对第一批全国推开涉及卫生健康部门的5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已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中1项改革为实行告知承诺,4项改革为优化准入服务,并已逐一事项制定具体管理措施。
七是大力推行“互联网+”,解决群众办事堵点。推行基于“粤省事”的微信申办和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对2014年1月1日已全省各地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已逐步制成电子证照,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省累计已签发606.3万多张,涉及1900多个发证机构;通过网上申领生成的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有54000多例。利用广东省生育服务网上办事信息系统签发首张生育服务证电子证照。群众今后到其他部门办事,不需再携带生育服务纸质证明,凭其电子证照即可办理相关事务,有效解决今年国务院办公厅指出“群众最关心100个办事难点堵点”中关于生育服务的难题。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省已有684多万群众受惠于生育服务网上办理平台,实现了生育服务办理“跑一次”。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工作,推行居民电子健康码,实现医疗健康服务“一码通用”;建设两级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一网联通”;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实现看病就医“一键诊疗”;推进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实现远程医疗“一站会诊”;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实现线上线下“一体服务”,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卫生健康获得感。
(二)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不断完善地方卫生健康立法。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有关管理处罚措施的要求,我委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和省司法厅(原省法制办)等部门反复、深入研究讨论,结合全省人口形势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提出修正草案。报经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省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5月31日审议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超生即开除”的规定,对顶格处理做法适时予以调整;删除对超生人员招工招干的限制以及暂停股份分红等规定,修改“一票否决”的表述;按“就低”原则,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倍数由“3—6倍”,统一规定为“3倍”,以多元共治促进全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同时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调研起草《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法》、《疫苗管理法》和修订《执业医师法》;配合省人大及相关部门做好《广东省爱国卫生条例》立法修订工作。
二是及时做好文件清理工作,完善制度建设。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先后完成军民融合发展涉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涉及“证照分离”改革法规规章清理、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机构改革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等专项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8年出台规范性文件4件;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文件共8件。
(三)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结合依法行政考评指标要求,做到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做好充分论证、专家咨询、依法听证、风险评估和跟踪反馈等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有效实施。在委公众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广东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成立委法律顾问办公室,以委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为主体,公开遴选法律专家和优秀律师担任外聘法律顾问,健全委本级法律顾问团队,为我委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支撑,进一步提升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法治保障水平。
(四)大力推进完善综合监管。
一是构建综合监管体系。起草《广东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送审稿)》报省政府审批,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管责任,重点完善7个方面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多方参与、密切协作联动机制和常态化的综合监管模式。
二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省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基础上,对试行制度和操作指南进行改革完善,研究制定《广东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全面实施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推进手持移动终端和执法记录仪的应用。进一步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完成《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质量标准研究》编写工作。
三是积极部署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工作。以“以案促管”为抓手,全面提升全省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工作水平。针对我省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人员少、查办案件数量少、处于全国落后位置的状况,今年我委重点开展以案促管专项督查,以提高查案办案的数量和质量为目标,督查各地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我省监督执法的水平。每季度对各市、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案件数量进行全省排名,对重点地区进行重点督办。专项督查工作成效初现,各地查案办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幅提高,打破监督机构做多做少一个样局面。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省共查处案件23906宗,比去年全年查处案件(3435宗)增加7倍。开展全省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医疗机构核医学诊疗活动专项整治、医疗美容专项整治、打击卖卵代孕黑色产业链专项行动、开展全省职业健康体检机构专项检查等专项执法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事中事后监管的力度。
四是开展2018年“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监督抽检计划,我省监督抽查检查对象共计20115个,任务数量继续排在全国第一。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全省“双随机”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完结率为86.20%,处罚案件数1104宗,罚金64.4万元,较去年有大幅增长(2018年任务完结率75.28%,处罚案件数25宗,罚款3.4万元)。
五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从多个方面对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结合,与创建“平安医院”深入结合,全面梳理关于侵害医护人员、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处置方案和工作指引,健全涉医案(事)件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力争通过重点打击,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
(五)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建立建议提案办理台账,2018年共办理省人大建议96件,省政协提案87件,受到省人大、省府办公厅、省政协的一致好评,没有出现不满意反馈意见。
二是积极开展司法协助工作。协助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查证涉案医务人员资质,协助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省第二人民医院两位医生是否存在超范围行医予以行政认定,并就黄炳钦向省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提出的行政监督申请提交答辩意见和证据材料,协助司法部门做好审判工作。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制定《卫生计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试行)》并组织各有关地市、县区实施。制定《广东省卫生计生系统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力争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将公开内容覆盖基本医疗卫生领域各环节。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4宗,同比去年的353宗下降13.88%,全部依法依规按时答复并及时录入到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及应诉的定纷止争功能。全面落实“谁主管、谁审查”、“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办案制度。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4宗,受理61宗。复议对象涉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江门、湛江等多地卫生计生部门,复议内容主要是患方不服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行政违法投诉的调查和处理。目前,已办结52宗。其中,维持15宗、驳回12宗、撤销并责令重新处理22宗,纠错率达42.3%。被省政府行政复议2宗,均获得支持。新增应诉案件34宗,其中行政诉讼28宗(一审16宗、二审12宗),民事诉讼6宗(一审3宗、二审3宗)。行政复议及应诉的定纷止争功能持续发挥,工作成效一直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的高度肯定。
二是坚持诉访分离,依法开展信访工作。不断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工作机制,落实首办责任制,抓好初信初访办理,提高及时就地办结率,减少群众越级上访,改进工作方法,坚持诉访分离,积极推进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全面排查卫生健康领域的信访突出问题,密切关注上访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动向,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属地责任,做好我省“自诉疫苗受害者”家长、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和失独家庭基本稳控工作。2018年,我委办理信访总量5248件,同比2017年的7278件下降了27.89%。来信来访件均按照《广东省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回复,网上信访办结回复率保持在99% 以上。没有发生因信访问题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舆论负面炒作情况。
三是不断完善预防与化解医患纠纷机制。全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全覆盖,医疗责任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大部分地市实现了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参保率100%,加强部门联动,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宣传教育培训。
(七)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抓好法治培训和部署检查工作。围绕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举办全省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学习卫生健康领域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掌握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务技巧。举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题培训,专题解读《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记录办法(试行)》《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广东省2018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我省卫生计生工作部署,印发《2018年广东省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等重点工作任务予以细化和明确,并落实到相应的业务处室。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贯彻〈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计划〉实施方案》(粤卫〔2017〕76号)的安排,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中期检查活动。
二是组织开展普法教育与学法考试工作。组织委机关处级及以下公职人员和委直属各单位从事公务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2018年度普法学习和考试,我委在宪法专题学考中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到100%。印发《广东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度普法计划的通知》,明确普法内容和责任,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新出台、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列为重点普法内容,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个性普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在委机关开展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活动,委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宪法》专题学习辅导会;面向全委公务员开展持续一周的《宪法》条文节选短信宣传活动;组织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委直属各单位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活动,向国家卫生健康委、省普法办报送3个“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2幅法治平面设计作品、3个法治动漫微电影。
2018年,我委在推进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强基层、建高地、促改革、保健康”工作中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但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个别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诉访分离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中心任务,重点抓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切实做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及“减证便民”等工作,进一步激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活力,增强卫生健康系统改革动力,释放医疗卫生机构创新发展的潜力;二是继续加强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落实《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贯彻〈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计划〉实施方案》,重点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建设,推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改革完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积极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善用法治方式指导推进系统内部的依法行政和治理现代化;三是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清理修订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及做法,加强对《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宣贯实施,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对深化医改和健康广东建设的引领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