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563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06-04 17:02:35

粤卫案函〔2018〕108号


周茹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提案》(第20180563号)收悉。您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建设性,我们将认真借鉴和采纳。经会省民政厅、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我省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卫生工作不断得到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努力健全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机制

2003年初,由省政府牵头,卫生、民政、公安、残联等部门组成了省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议,研究和部署推进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2009年,原省卫生厅等17部门联合下发了《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实施意见(2009-2015年)》,明确部门分工,推进心理健康服务各项工作目标和措施的落实。2016年,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省精神卫生规划》),同年,省综治办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救治救助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2017年,我省印发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22部门转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全面部署和推进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落实配套政策和措施,定期研究部署推进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目前,我省整体已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

二、不断完善服务网络和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投入,加强精神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省财政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方式,对各地包括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在内的各项公共事业给予支持。同时,省财政每年安排精神卫生防治专项经费1525万元,重点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医务人员培训及心理健康教育等事项。各地市结合中央和省专项补助,落实好地方配套经费,加强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努力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二是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省卫生计生委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省、市、县、乡镇(社区)四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纳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规范管理,省精神卫生中心作为省级精神卫生技术机构,统筹全省心理健康服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各市均指定一所精神卫生机构负责辖区内的精神卫生面上防治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立公共卫生科,并配备了1-2名专(兼)职的精神卫生人员,负责辖区内精神疾病的线索报告、登记、随访以及心理健康促进等工作。省、市、县、乡镇(社区)四级精神疾病防治体系已然形成,精神疾病防治网络覆盖率达100%,有效地推进了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和体系建设。

三、积极开展心理健康进社区服务

一是推动社会工作扎根村居提供社会心理支持服务。省民政厅自2017年7月起实施粤东西北“双百镇(街)社会工作服务五年计划”,在包括惠州、肇庆、江门在内的粤东西北15个地市选取200个镇(街)建设社工服务站,近千名社工扎根社区,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技巧,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宣传、资源链接、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生计发展、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二是支持和引导心理类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心理类社会组织共10家,其中社团6家,社会服务机构4家,涵盖心理职业培训、心理分析研究、心理健康、心理咨询师等领域,为我省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发挥积极作用。如广东省心理健康协会举办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大讲堂、实施“情绪管理 大众教育”等项目,提高大众对心理健康和抑郁症的认知和重视度。三是以基层为重点,深入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卫生社区防治工作模式。推行“精神疾病防治日”制度,由市、县精神专科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定期(每月一次)深入基层各乡镇(社区),指导基层社区人员,发动村居委干部,大力推进了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为重点服务对象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设工作,为精神障碍患者建立了社区健康档案,全面开展健康监护、心理调节、康复治疗和心理健康促进等工作。四是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尝试引入专业社工,为社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基本的心理咨询服务,并建立个案转介机制,及时将特殊心理疾病患者转介至具有资质的卫生医疗机构,由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进行治疗。其中广州通过建立精神病人家属资源中心等模式,调动家属参与精神病防治工作;深圳率先在全国启动心理卫生进社区项目,将工作落脚点下放到社区,借助分布广泛、网络健全、可及性高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把基本心理卫生服务送到居民身边。

四、持续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精神卫生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全省心理健康服务水平。一是为尽快破解精神卫生专业人才紧缺难题,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广东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16年版)》,从2016年全面启动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重点针对县级以下(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随访、治疗和评估的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为期一年的系统培训,培训合格后,予以加注精神科执业范围,从而加大基层精神科医师培养力度。二是加大基层工作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乡镇(社区)基层卫生机构人员培训班和市、县级精神专科机构临床心理治疗师培训班,提升基层专业人员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水平。三是教育部门支持和鼓励高校加强精神医学学科专业建设,广州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分别于2016年和2017年设置了精神医学本科专业,各高校配备相关师资人员、相关设施等,为我省培养社会认可、符合社会需要、专业知识和技术都过关的心理健康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四是民政部门积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在社会心理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扎实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扎根村居,提供社会心理支持服务。

五、切实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学校师生是心理健康服务的重点人群,学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更是心理健康教育与促进的重要阵地。我省教育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一是加强政策引领,明确工作要求。近年来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指引》等4个规范性文件,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德育工作内容和教育教学计划,引导学生形成积极健康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二是列入课程计划,加强阵地建设。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制度建设、课程建设,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提高心理辅导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开展相关内容的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对学生精神卫生知识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服务,不断完善和规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三是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要求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者兼职的心理健康教师,并逐步提高专职人员配比。建立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评聘工作及待遇。积极推进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化建设,将心理健康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努力提升专业水平。四是加强家长教育,形成社会合力。近年来我省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家长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帮助家长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教育子女的正确方法和手段。各地各校按照省教育厅部署,不断加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近年来,我委通过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知识进万家”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广东名医大讲堂媒体宣传项目等,大力宣传包括心理健康知识在内的健康素养知识,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全省各有关部门每年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广泛采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同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义诊服务和入户为居家患者提供服务等活动,倡导并逐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广州、深圳、东莞、中山、江门等多个地市开通了心理咨询热线,向广大群众免费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此外,各有关单位针对学生、留守儿童、职业人群、农村妇女、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别制定宣传教育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进公众对心理健康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了解,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

七、下一步工作

正如您提案所言,我省精神疾病防治及社会心理健康促进工作任务仍然非常艰巨,困难不少。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健全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机制和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22部委《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心理健康促进机制,不断增进各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督促各地加快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和教育等部门一起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心理治疗师、精神康复师,鼓励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全面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二)努力完善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以基层为重点,继续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卫生社区防治和心理健康促进工作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提供社区康复和心理健康服务,加大对心理专业社会组织的支持,尝试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倡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家庭、慈善机构和社会力量,共同构建和完善社会心理健康促进体系。争取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统筹兜底性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确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扎根基层提供包括社会心理服务在内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机制。

(三)积极探索心理健康服务试点工作。2018年计划筛选部分地区,启动我省心理健康服务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争取为全省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出新模式,共同促进和完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公民心理健康,推动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和平、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四)大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加大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加大对心理专业社会组织的关注和指导,倡导有关社会组织多组织开展精神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义务咨询,协调有关专业机构,通过开展健康素养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活动,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的覆盖面和针对性,尤其是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升群众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人群心理健康,改善社会对精神病患者的歧视,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关怀心理健康问题,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5月26日

(联系人:吴晓程,联系电话:020-83820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