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67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06-21 15:14:41

粤卫案函〔2018〕137号




范德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广东医改工作使改革红利最大限度惠及人民群众的提案(第20180677号)收悉。经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政府责任”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各级医疗卫生财政投入不断增加。2013-2017年,我省医疗卫生财政投入年均增长率达到21.04%,远高于同期我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长率15.28%,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这五年的年均增长率高达36.48%。根据财政收支快报数据,2017年,全省医疗卫生财政投入达1,312.4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从2013年的6.77%提高到2017年的8.72%;其中: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达299.46亿元,占医疗卫生财政投入的比例从2013年的12.99%提高到2017年的22.82%。2016年全省卫生总费用达4193.33亿元,占全省GDP的5.19%,首次超过了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5%比例,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比下降到24.46%,低于全国28.8%的平均水平。关于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我省原则上采取“8:1:1”的补偿方式,由价格调整补偿80%,增加财政投入补偿10%,另有10%由医院通过降低运行成本自我消化。2017年,省财政安排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共计2.21亿元。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医改工作。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负总责的医改领导体制,将医改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全局和社会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高规格的组织领导体制,由省长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直接领导推进医改工作。21个地市和121个县(市、区)均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10个地级市“医疗、医保、医药”由一位政府领导分管,促进三医联动改革。每年,以省政府名义组织开展对21个地市的医改考核,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每年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挂钩。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绩效考评,初步建立起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和质量安全为核心的绩效评价机制。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政府责任,强化三医联动,以医改考核、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等为抓手,深入推进广东医改,使改革红利最大限度惠及人民群众。

二、关于“体制改革要加大顶层设计”的建议

 我省历来重视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和地区的先进医改经验,并结合我省实际,在深度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我省医改顶层设计。2016年初,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配套构建医疗卫生高地、强基创优两个行动计划。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健康广东2030规划相继印发实施。并相继出台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分级诊疗制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配套政策。2018年,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以及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健康扶贫等三年行动计划等具体政策落实措施相继出台,增强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全方位推进医改相关领域改革。同时,借鉴福建三明做法,大力推进医保管理体制改革,组建了省医保基金管理中心,整合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相关规范和组织实施有关职能。并在中山、东莞、珠海3个市开展医保基金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学习借鉴包括福建三明在内的各地先进医改经验,不断优化完善医改顶层设计。同时,进一步发掘、提炼和推广省内地方改革经验,促进各地的互学互鉴。

三、关于“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让医生回归治病救人角色”的建议

(一)关于“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建议。

我省已出台《广东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开始破题。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深圳、珠海、东莞、中山等市建立公立医院管理中心,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深圳市实施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转变医院用人机制,建立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全员聘用、工资分配等制度,淡化身份差别,实行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同岗同酬;改革后,医院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工资薪酬等方面有了充分自主权,增强了医院运营管理的灵活性。深圳、珠海等地试点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院长职业化,新设医院推行全员聘用制、不纳入编制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抓好落实,以医院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健全医院决策和民主管理机制。健全质量安全、绩效考核、人力资源、人才培养、财务资产、科研、后勤和信息等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政府举办职能,落实运营自主权,加强监管职能。加强医院党建工作。

(二)关于“让医生回归治病救人角色”的建议。

关于保障提高医务人员薪酬问题,我省先后印发《广东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广东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部署推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立医院实施绩效工资。结合公立医院功能定位、人员总额、工作负荷、服务质量等情况合理确定其绩效工资总量。对高层次医疗人才集聚、公益目标任务繁重的医疗机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鼓励医疗卫生一线人员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自主从单位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中提取不低于60%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2017年5月我省在惠州开展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对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完善内部分配、优化薪酬结构、探索实行院长年薪制等作出明确,合理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2018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深圳、珠海、东莞等市。

    下一步我省将在前期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在全省各地级市各选择一家以上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一是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探索建立符合公立医院特点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二是充分下放分配自主权,指导医院建立完善内部收入分配机制,明确可由医院自主确定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自主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三是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与医生薪酬水平挂钩,切断药品、耗材、检查项目与医生收入的关联。四是探索实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目标年薪制。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核定,薪酬水平根据主管部门对公立医院及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四、关于“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药品招标采购执行两票制”的建议

一是我省八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医疗机构药品交易“两票制”的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从2017年12月开始实施“两票制”,有效期三年,过渡期6个月,现已处于政策落实阶段。明确严格执行“两票制”将进一步压缩流通环节,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达成医改使改革红利最大限度惠及人民群众的愿望。二是目前医药采购实行“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竞价品种全省带量采购、以量降价,议价品种以医疗机构为主体,与生产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自由议价采购等方式逐步降低药品价格。三是目前我省总结推广深圳市药品集团采购(GPO)有效挤出药品虚高价格的做法,允许医疗机构可在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和广州、深圳药品采购平台上采购,鼓励三个平台形成有序良性竞争态势。下一步将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对三个平台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保障药品供应。四是我省正推进“三医”联动下的医药改革工作,发挥医保撬动作用,研究药品支付价等制度,通过医保支付价调动医疗机构降低药价的积极性。

五、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实行双向转诊制度”的建议

目前,我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一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2016年起,省级财政统筹安排112亿元资金,实施强基创优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底,省委、省人民政府作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决定,决定三年投入500亿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启动基层基础设施、人才培养、提高待遇、公共卫生、医联体建设、信息化建设等18个项目。同时,明确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公益一类单位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县招县管镇用,以及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等利好政策。在全省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长(主任)目标管理责任制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院长聘任、院长管理目标奖、机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拨付“三挂钩”。通过综合施策,基层活力不断增强,服务量五年来增长达到39.1%,大幅超过同期公立医院服务量增长(15.4%)。我省围绕强基层相关政策措施得到了国家的肯定。二是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截至2017年底,全省一般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41.45%,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3.36%。三是全面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各地探索了医院集团、县镇一体化、专科联盟以及远程医疗等多种形式医联体,深圳罗湖医院集团得到国家肯定并推广。2017年起,省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投入7500万在15个地市开展医联体建设。目前,全省163家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工作。全省共组建了349个医联体。四是积极发挥医保引导作用。采取倾斜政策引导参保人到基层就医。出台政策要求普通门诊原则上定点基层,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体系的形成。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已提高到90%,比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起付线降低400元以上。将家庭医生基本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引导群众就近就地就医。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指导各级各

类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推动上级医疗机构下转患者数量持续增长。推进医联体建设,鼓励城市地区和有条件的县域,组建统一法人的医院集团,落实医保“总额预付、节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鼓励推行网格化服务。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和绩效工资等政策,开展医联体建设绩效评价。切实做细做实签约服务包,深化服务内涵,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

    六、关于“推行独立评估措施,建立医改成效评估政策”的建议

    近年来,为科学合理评估医改成效,我省先后已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相关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开展医改满意度、群众获得感等调查,为政策制定提供决策参考。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开展第三方评估,完善医改成效评估方案和标准,定期通报测评结果,以“评估”为抓手,督促医改单位进行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改进和提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6月15日

    (联系人:洪令瑶,联系电话:020-8388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