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1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卫案函〔2018〕158号
夏慧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体现儿科医生医务技术价值的建议(第1018号)收悉。您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和借鉴,经综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儿童健康事关家庭幸福和民族未来。我省围绕完善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儿科队伍建设与培养、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儿童医疗服务领域相关改革等领域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高规格出台实施方案,统筹儿童医疗服务改革与发展工作。我省制定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府函〔2016〕424号),主要特点如下:一是立足省情,路径明确。在儿科医师队伍建设、儿童医疗机构体系建设、创新体制机制、防治结合提升质量等方面,均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措施和目标。二是体现特色,改革创新。结合建设卫生强省的工作部署,既有构建儿童医疗高地的举措,也有强化粤东西北和基层能力的部署。三是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方案贯彻落实新形势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突出减少儿童伤害、预防儿童疾病、重视康复保健。强化部门间的联动和协作,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共同推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发展。
(二)加强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广东省婴儿死亡率从2009年的4.43‰下降到2016年的2.64‰(全国7.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009年的5.35‰下降到2016年的3.47‰,我省儿童医疗服务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一是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医疗高地。针对儿童专科医院数量较少,人均儿科床位水平不达标的问题,各级财政加大投入,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增加儿科床位;启动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共建设新生儿科临床重点专科15个、儿科临床重点专科22个,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085万元。通过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临床重点专科的引领和辐射作用,进一步完善区域优质医疗资源配置,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借力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积极探索“互联网+儿童医疗”模式,推动儿科专科联盟的建设,目前共建有2个儿科联盟,促进和带动全省儿科诊疗水平的共同提高,探索“患者不动、医生移动”医疗服务新模式。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础。加大高校培养儿科人才力度,积极推动省内医学院校开办儿科学本科,推动“订单式”儿科医生培养工作。加大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培训工作力度,自2017年省级财政三年安排4.04亿元,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招收学员规模从每年750名的扩大1080名,同时增加设立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在岗全科医生能力培训项目,每年转岗培训2000名全科医生,并对2000名在岗全科医生开展岗位培训;省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为粤东西北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转岗培训超过1000名产科转岗医师等。
(三)努力提升儿科医生的岗位吸引力。一是提升工资收入。根据国家及我省对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部署要求,我省先后出台了《广东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0〕225号)、《广东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1〕262号)、《广东省深化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意见》(粤人社发〔2012〕134号)和 《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意见》(粤人社函〔2018〕250号),并从2017年起启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推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立医院实施绩效工资。明确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综合效益突出、绩效考核优秀的单位,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适当核增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各事业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为合理确定儿科医生工资水平提供了政策依据;落实国家关于建立乡镇工作补贴的部署,从2017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720万元,按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为经济欠发达地区转岗培训360名儿科医师,有效缓解经济欠发达地区儿科医师短缺问题。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的意见》(粤办发〔2017〕2号),明确逐步提高山区和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标准,至2018年达到月人均1000元;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分配,可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二是改革职称评审问题。近年来,我省不断创新评价机制,完善职称评审政策,发挥职称“指挥棒”作用助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自2016年起,申报卫生系列职称评审,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硬性要求,同时通过实行论文代表作制度、面试答辩等措施,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加强对临床专业技术工作实绩的考察;出台《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16〕14号),围绕健全评审体系、优化评审条件、完善评审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和建立长效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对基层卫生人员单独评审,将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作为评审标准的重要内容,对论文、科研课题要求不做硬性规定,有效促进县及以下医院儿科医师队伍建设。三是改革岗位聘用管理。儿科医务人员在主治医师岗位聘用问题,在满足国家和省确定的专业技术职称的前提下,可由公立医院自主确定,优先解决儿科医务人员聘用问题。
(四)加大儿科医生的培养力度。一是支持和鼓励高校加强儿科学科专业建设,深化儿科医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继续组织实施卓越医师人才培养计划,提高儿科医学人才培养质量。二是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申请增设儿科学本科专业。广州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分别于2016年、2017年设置了儿科学本科专业并招生。2017年广东医科大学申报设置儿科专业,目前正待教育部审批。三是鼓励高校与各级医疗机构共同开展人才协同培养,在临床医生规范化培训、妇幼保健医务人员的进修、培养培训等方面加强合作,提高儿科医务人员的专业和服务水平。四是研究将儿科学专业纳入订单定向,目前我省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的专业涉及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等本、专科专业,尚未包括儿科学专业。接下来将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研究将儿科学专业纳入订单定向医学人才培养范围事宜,并安排高校落实好订单定向人才培养计划。
(五)加大儿童专科医院建设力度。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到2018年底前,常住人口超过500万的地级市应争取各设置1所三级儿童医院;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地级市可设置1所儿童医院。广州市明确提出每个区各建设一所二级以上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院的规划目标。广东省儿童医院(增城院区)、广州医科大学妇女儿童医院、荔湾区儿童医院等项目正在推进,力争2020年投入使用。“十三五”期间,深圳市规划新建1500床位的市第二儿童医院,引进社会资本在东、西两端新建两家500床规模的儿童医院。同时,对现有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改扩建,增加儿科医疗资源,如市妇幼保健院二期项目、坪山新区妇幼保健院原址改扩建等。其它各地市也在按照填平补齐的要求增加儿科床位,缓解儿童入院难问题。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儿童医疗机构,我省率先在全国实施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破除政策屏障,全面实施备案制。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对有多点执业意愿的儿科医务人员要给予鼓励支持,不得人为设置障碍,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不能因为医师多点执业而影响医师的职称晋升、学术地位等。全面落实《广东省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精神,推动儿科专家、名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诊疗服务或到基层开办医生工作室;简化个体行医准入审批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儿科医师到基层开办个体儿科诊所。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积极推动社会办儿童医疗机构,构建满足群众就医需求的多元儿童医疗服务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工作是一项涉及多部门,需要各行业协同配合的综合性工作。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有关工作部署,协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加大政策指导力度,认真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地,开展儿童医疗服务改革与发展的相关研究,完善儿科人才培养规划,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体系、推动医疗卫生人才职称评价和聘用制度、支付制度等改革,建立科学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加快解决我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6月25日
(联系人:郭未艾,联系电话:020-8381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