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716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卫案函〔2018〕157号
黄达辉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政府主导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分级诊疗机制的提案(第20180716号)收悉。经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分级诊疗工作,将其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根据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我省于2016年7月下发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处室责任分工的通知》(粤卫办函〔2016〕322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做好了顶层设计。
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所有地市出台了指导性文件或实施方案,90%为国家试点城市,10%的城市为省级试点城市,高于国家年底前达到85%的要求。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构建分级诊疗制度,目前分级诊疗取得初步成效。全省市域内住院率达到93.7%,全省县域内住院率达到80.5%。同时我省根据《关于印发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7〕54号)中的指标体系和相关考核细则,加强对各地分级诊疗工作的效果考核。
一、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一)明确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接收下级转诊,以及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承担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癌症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服务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等。
(二)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2016年起实施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开展县级综合医院关键设备配置、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特设岗位设置等项目,着力提升县级医院龙头作用;2017-2019年各级财政投入500亿元支持70家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及47家乡镇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基础设施、设备、人才水平,夯实分级诊疗基础。在硬件投入的基础上,提前筹划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储备工作,召开了粤东西北基层人才储备工作会议,下发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提前谋划,为医疗机构扩容做好人才储备工作。
(三)以医联体为重要抓手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统一部署,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采取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统筹全省医疗机全面推进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省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49号),在全省推进多种形式的主要采取四种模式:在城市主要推广深圳罗湖模式,组建医疗集团;在县域主要推广借鉴湛江县镇一体化经验做法,组建医疗共同体,2017-2019年省财政每年投入7500万在粤东西北地区15个地市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医疗共同体试点;充分发挥三甲医院专科优势,组建跨区域专科联盟,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学相关附属医院在眼科、肾病专科、胃肠专科、骨科等领域组建8个专科联盟;在边远地区推进远程医疗协作网医联体建设。
(四)构建双轴对口支援体系。构建了珠三角6市对口粤东西北8市、三级医院对口县级医院的纵横双轴贯通支援体系,充分利用三级医院的专科、人才、管理等优势,开展“一县一策”对口帮扶,实现利益共享、责任共担。规定城市三甲医院每年派出不低于全院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的医务人员支援县级医院,快速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
(五)全力激发基层活力。明确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实行统招统管统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不予限制,可从上年收支结余部分提取不低于60%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有效激发基层改革发展活力。
(六)逐步探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充分吸收各先进地区经验,逐步建立规范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制定下发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动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结合地区的工作实际,尽快建立和完善双向转诊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等,引导各级医疗机构明确功能定位,进一步推动资源下沉。同时,及时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慢性阻塞性肺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的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部署各地在实践中结合实际推广应用。
(七)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2017年12月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全面上线,196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统一的应用系统软件,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下一步,将实现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基层信息化水平。同时,借助远程医疗平台联接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现已确定了20家省级远程诊疗平台及56个远程诊疗平台县级建设单位,20家省级远程医疗中心将联结经济欠发达地区56家县人民医院,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病理、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教育等服务。以县人民医院为枢纽,将远程医疗服务延伸到乡镇卫生院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除经济欠发达地区的56家县人民医院外,符合条件的医院将逐步接入远程医疗平台,提供和接受远程医疗服务。目前28个省级专科远程诊疗中心已进入申报阶段,《广东省远程诊疗中心管理规定》和《广东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也正同步研究制定。
二、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深化医改以来,我省不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积极发挥医保引导作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
(一)在全省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我省印发了《广东省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实施方案》,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已出台了本市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性文件或实施方案并全面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部县(市、区)及镇街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1个地市已出台了以服务包为基础的签约服务费收付费标准并开始有偿签约。我省制定了以不同档次服务包签约服务费收付费标准、临终关怀、家庭病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指导标准等系列政策文件和规范管理文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体系初步建立,今后三年签约服务推进继续以制度建设做实做细、提质增效、增强签约群众感受和获得感为重点。大力加强“5+3”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3+2”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实施农村定向免费医学生项目,开展全科医师特岗计划试点,推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推行医师多点执业,有效充实了家庭医生队伍,大力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
(二)采取倾斜政策引导参保人到基层就医。出台政策要求普通门诊原则上定点基层,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体系的形成;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已提高到90%,比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起付线降低400元以上;将家庭医生基本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引导群众就近就地就医。
(三)实施适合医联体发展的支付方式。对紧密型医联体,大力推广罗湖医院集团的做法,建立医保“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对其他医联体内转诊住院的患者,可连续计算起付线,不降低相应级别医疗机构医保政策规定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双向转诊的引导机制。
(四)加强医疗与医保信息联动。今年省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5号),明确要求医保定点协议经办机构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共享医疗机构级别类别、执业情况诚信记录、医保协议机构名单及支付情况等相关信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以信息化手段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实施。同时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推动“三医联动”,强化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方式的引导作用,促进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