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211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卫案函〔2018〕173号
陈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第20180211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关心,经综合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坚持政府主导,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制定人才招聘政策
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各部门合力推进人才政策的制定与实施。2006年开始,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多部门联合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开展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志愿活动。目前,我省共有15742名“三支一扶”大学生走进乡镇基层,活跃在16个地市、83个县(市、区)和1288个镇街,其中2017年招募的1463名“三支一扶”大学生中,支医人数21人,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和包括粤东西北地区在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对卫生人才队伍和能力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2年起,我省正式实施“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简称“扬帆计划”)。2013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进一步促进粤东东西北振兴发展的决定》,将“扬帆计划”作为促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每年投入1.25亿元专门面向该地区实施人才帮扶。该人才项目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实施。“扬帆计划”实施以来,共评选出高层次人才126人,引进紧缺拔尖人才81人,培养高级技师2115人,着力解决了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引不进、留不住”,人才项目的档次水平很难与珠三角地区人才项目进行同台竞争的问题,推动了全省人才工作协调发展。
2013年8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卫生院人才引进工作的指导意见》(粤人社规〔2013〕4号),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粤东西北地区的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2年且具有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的短缺医疗卫生人才准予直接聘用。二是允许以人事代理方式使用医学类人才,从文件下发之日3年内,在辖区内连续工作满2年并取得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直接办理聘用手续。三是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对具有卫技、护士执业资格,且在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允许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014年起,我省启动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委托广东医科大学等5所院校负责每年定向招收培养400名农村卫生人才,毕业后定向到我省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工作6年以上。从2017年起连续三年扩大订单定向招生规模,从每年定向培养医学生400名扩大到1000名,定点院校扩大到6家医学院校,优先为47家升级建设的中心卫生院定向培养医学人才。
2016年12月,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出台《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16〕14号),改革围绕健全评审体系、优化评审条件、完善评审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和建立长效机制等五个方面共提出15条具体措施。改革突出医生看病救人的职责、强调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增强客观性和针对性,将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次数、健康档案管理数等作为评审标准的重要内容,对论文、科研课题要求不做硬性规定等,得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普遍欢迎。
2017年起,我省连续三年,每年采取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以及转岗和岗位培训等方式,平均每年为粤东西北地区培训全科医生5080名、产科医生(助产士)1000名、儿科医生360名,重点解决47家升级建设的中心卫生院全科等紧缺人才需求,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素质。
2018年3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对引导医疗卫生专业高校毕业生到粤东西北工作及投身医疗卫生建设作出规定。
2018年6月,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联合印发《广东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从实施基层人才专项公开招聘、全科医生培养、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扩大订单定向招生、实施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选聘百名首席专家下基层、上级卫生人才智力帮扶基层、县域内人才统招统管统用、提升基层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拓展基层医务人员职业发展前景等10个方面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二、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充分调动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近年来,我省切实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工资待遇。一是先后出台了《广东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广东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部署,深化完善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部署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明确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综合效益突出、绩效考核优秀的单位,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适当当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二是深入落实国家关于建立乡镇工作贴的部署。从2015年起对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在内的粤东西北乡镇公职人员按月人均700元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2017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2017-2019年,全省各级财政投入516亿元,实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三年提升工程。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短板,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大全科医生培训力度。2017-2019年,省财政投入3.16亿元,将目前每年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招收750名学员的规模扩大到每年招收1080名,并增加设立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在岗全科医生能力培训项目,每年转岗培训2000名全科医生,并对2000名在岗全科医生开展岗位培训,着力加大医务人员培养培训力度,以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尤其是全科医生的数量。二是实施产科、儿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2017-2019年,省财政全额安排项目资金0.52亿元,委托省内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每年为粤东西北地区培训1000名产科医师及助产士,转岗培训360名儿科医生,解决产科、儿科医生短缺问题。三是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2017-2019年,省财政安排5.71亿元,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2个特岗。全科医生除享受单位发放的绩效工资和各项津补贴外,省财政对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每岗每年补助6万元(不计入单位及个人绩效工资总量)。通过设立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特岗的方式,吸引医疗卫生技术适宜人才到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着力解决基层卫生人才紧缺的问题。四是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财政补助力度。2017-2019年,将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的补助标准从2016年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2018年的每人每月1000元,实现两年翻一番;落实省财政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数安排事业费补助,补助资金80%以上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工资发放;将村卫生站医生补助从每村每年1万元提高至2万元。为此,省财政三年共安排补助资金59.33亿元。
下一步我省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工资结构,指导各地综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等因素,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员工资待遇水平。
三、关于加大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引进,放宽卫技人员的招聘条件
2014年至2016年, 我省各地在自行开展招聘工作的同时,连续三年由省级部门组织粤东西北基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要求卫生医疗等基层事业单位每年必须拿出30%的空编用于专项招聘,切实杜绝有编不聘又无人可用的矛盾;制定最优惠的政策,通过降低学历学位、职称资格、经历年限等要求。同时,允许粤东西北地区各县级人民政府将在本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具有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的在职不在编人员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并专门设置“免笔试”岗位,用于招聘具有医生、护士执业资格且在本县(市、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等人员。2014年至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共发布卫生类岗位14756个,聘用人员近万名,为解决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短缺问题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2018年3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共同组织开展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组织汕头等15个地市乡镇卫生院及47所升级的中心卫生院招聘医、药、护、技类共6857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增加招聘岗位、降低招聘门槛、优化招聘方式、创新管理模式等方法,制定优惠政策:一是要求各市按照不少于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空编数30%的比例征集招聘岗位;二是进一步细化医、药、护技4类岗位基本招聘条件,放宽学历、年龄、职称、执业资格、户籍等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条件放宽至50周岁以下。招聘切实以基层实际需求出发,以“用得其所、用当其时”为目标,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三是坚持“干什么考什么”,贴近基层实际,贴近专业实需,贴近工作实践,分医、药、护、技四类分别命题。四是设置“直接面试”岗位,允许单位招聘全科、急诊、妇产、儿科、精神疾病、老年病中医、影像、麻醉、康复、病理等紧缺专业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同时允许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临床医学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的,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
2018年6月,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印发《广东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其中提出实施基层人才专项公开招聘计划。2018年至2020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每年联合组织开展专项公开招聘,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万名医、药、护、技类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按照贴近基层实际、贴近工作实践的要求,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优化招聘方式,创新管理模式,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吸引力。根据《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有关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内容,下一步将主要推动以下几项工作,让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招得进,留得住”:一是推动实施“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明确基层机构可不实行收支两条线,允许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保持公益一类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二是推动实施人员“县招县管镇用”。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推动基层医务人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三是推动实施“两自主、一倾斜”。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绩效工资总量不予限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从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自主提取不低于60%比例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倾斜。四是推动实施院长(主任)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院长(主任)在规定的聘任期限内履职需要达到的目标和指标,在目标管理责任制下,院长(主任)获得“用人权”“做事权”“分配权”,让院长(主任)充分发挥管理才能。同时实行基层机构一把手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与基层和个人工资、绩效总量等挂钩。
四、关于完善退休名医生返聘制度
我省一直以来鼓励退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推进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将发挥积极的作用。2017-2019年,省财政每年补助每个县镇医疗联合体试点县500万元,15个试点县每年共补助7500万元,3年共补助2.25亿元,主要用于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轮转及培训当地医务人员、日常办公所需经费等。各地充分利用省级补助资金,给予返聘的退休医务人员补助,加大返聘退休医务人员力度,各地已陆续返聘了一定数量的医生。
2018年6月印发的《广东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实施百名首席专家下基层计划。该计划根据基层实际需要,2018年为47家升级建设的中心卫生院选聘100名二级以上医院具有高级职称且符合岗位条件的退休医生,担任首席专家在基层全职工作,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团队的领头人,指导提升医务人员在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预防保健、康复与慢性病管理、专科疾病危重情况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能力水平。省财政给予20万元/年/人的补助,每三年签订一次服务协议。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职责、招聘程序、人员管理与服务、经费保障等内容,并尽快开展招聘工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服务能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6月29日
(联系人:辛江,联系电话:020-83823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