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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和医疗事故鉴定机构
时间:2018-01-27 11:14:44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网友提问:
随着时代的进步,医术也越来越高明,但医患之间还会因为种种原因引起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而这些纠纷和事故却很难找到相关的部门来处理,使大多患者与家属在产生纠纷和事故后得不到合理的解决。
如:病人龙淦恒,男,63岁,于2017年10月13日患病(尿潴留)到广东省中医院就诊;医生怀疑是肠梗阻,先进的设备却检查不出来,医生在没有安排病人入住肠胃科观察,就坚持要求病人做解剖手术检查,导致病人手术的后期治疗无法控制病情,引起更多更严重更复杂的问题,治疗无效死亡。家属认为是一起医疗事故,向医院反映情况要求沟通处理,没有回复。之后家属又多次向不同部门和医疗机构求助,都没有得到任何一部门来处理,做出鉴定,给予解决。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大多的患者和家属真的很难找到相关部门来处理,不仅掏空了家财还使得身心俱伤。因此请求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和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让医患关系更和谐,社会更公平、公正。
省卫生计生委回复意见:
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医疗纠纷,根据《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建议您与省中医院协商处理,或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电话:020-83497725),也可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即广州市卫生计生委申请行政处理,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省卫生计生委与省中医药局已要求省中医院加强与患者家属的沟通,妥善处理此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