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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如何申请

时间:2020-06-05 10:10:41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网友提问:

  我们是广州市天河区一家托育早教机构,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5号  总体要求中提出: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广州、深圳市建成5家以上具有带动效应、可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想了解以下内容:

  (1)这个示范机构如何评定,评定标准是否已经有,在哪里可以搜索

  (2)归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3)如果我们机构想参与评定如何进行

  以上,望尽早得到回复,谢谢!


省卫生健康委回复意见:

  对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目前,国家业务主管部门暂未出台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活动工作方案,建议您关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如有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网站上公布。

  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在今年实施了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您可以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上搜索《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进行了解。该行动第二批投资计划申报已截止,后续申报可及时关注省发展改革委或所在地(广州市天河区)发展改革部门公布的信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