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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是否需要备案
时间:2020-06-05 10:32:18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网友咨询:
您好,我是花都区狮岭镇某化妆品厂的实验室负责人,我司实验室主要从事有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检测项目有:耐热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测,目前实验室的微生物专用冰箱中保存有耐热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和黑曲霉5个标准菌种。
请问:1、我司实验室是否需要在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进行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备案;
2、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的网站及所需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期盼贵事业单位的回复,顺祝商祺!谢谢!
省卫生健康委答复: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实验活动的一、二级实验室均实行备案管理。
第十一条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具体负责辖区内一、二级实验室的日常备案工作。具体备案程序、备案材料、备案途径请登录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查询或者咨询广州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