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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有关“酵母抽提物(谷胱甘肽)”是否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用的依据

时间:2023-06-20 10:15:31     来源:本网


  网友咨询:尊敬的领导: 您好,根据GB/T 20086.2 酵母抽提物以食品加工用酵母为主要原料,在酵母自身酶或外加食品加工用酶的作用下,酶解自溶并分离提取后,经过或不经过热加工等工艺,得到的含有氨基酸、肽、核苷酸等酵母细胞中的可溶性成分的产品,属于食品配料。是否可以理解为经过上述工艺得到的酵母产物“酵母抽提物(谷胱甘肽)”可以作为固体饮料、饮品、压片糖果、乳制品等普通食品中?


  答复:

  2023年6月13日收到您提交的咨询,现答复如下:

  酵母抽提物是以食品用酵母为主要原料,以酵母自身的酶或外加食品级酶的共同作用下,酶解自溶(可再经分离提取)后得到的产品,并富含氨基酸、肽、多肽等酵母细胞中的可溶性成分。在GB2760,GB14880-2012中有规定的食品类别,酵母抽提物是食品配料,不是食品添加剂,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

  谷胱甘肽是指主要原料为谷氨酸、半胱氨酸、甘氨酸的小分子肽,谷胱甘肽列入《中国药典》,属于药品,不等同于酵母抽提物。使用酵母抽提物需满足GBT 20886.2-2021对酵母抽提物的规定。

  此复。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