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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登记申请

时间:2024-08-09 15:30:07     来源:本网


  网友咨询:我方医院是国有全资企业医院,医院性质为公立性非营利性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能否申请变更医院性质为营利性医院。如可以,具体的流程及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答复: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可申请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不含经营性质变更。 2.请持具体材料咨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发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