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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省)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行动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0-01-10 15:35:51     来源: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省)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日,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省)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行动方案》(粤医改〔2020〕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就我省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改经验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一、《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福建省和三明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并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突破,取得了积极成效,获得国家高度肯定。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2号),要求各省份结合实际制定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医改的工作方案,明确本地区各地市和相关部门具体任务并组织实施。我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的决策部署,省领导召集专题会议进行研讨,省医改办举办了学习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专题培训班,于2020年1月2日印发《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福建省和三明市的改革创新和担当进取精神,进一步坚持改革方向,推动我省医改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快实现“一个转变、两个重点”(推动卫生健康工作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快推动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文件要求,结合本省实际,《行动方案》从加强医改组织领导、加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力度、严格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和药品耗材使用监管、及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薪酬制度改革创新力度、大力推进医保精细化管理、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8项具体任务,其中多项任务是2020年要推进完成的医改工作。

  三、《行动方案》的具体任务

  (一)切实加强医改组织领导。建立有利于“三医联动”的领导体制和组织推进机制,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全面启动实施健康广东行动;落实政府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责任;启动实施全省三级公立医院激励方案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二)加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力度。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试点25种药品的采购和使用政策;进一步发挥好省、广州、深圳三个药品采购平台降药价、保供应的优势;启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针对采购量大、价格高的药品、医用耗材,由省级医保部门委托采购平台开展全省统一带量谈判;提升药品货款支付效率;推动构建统一开放的药品生产流通市场格局。

  (三)严格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和药品耗材使用监管。深入推进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启动实施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加大耗材使用治理力度;全面建立重点药品监控机制;整体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合理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四)及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020-2022年,每年进行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和薪酬制度改革。

  (五)加大薪酬制度改革创新力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等试点地区稳步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目标年薪制改革试点。

  (六)大力推进医保精细化管理。推进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多方参与的协商机制,合理确定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等的支付标准;全面实施医疗保障智能监控;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七)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20年6月底前,实现全省所有县(市)县域医共体全覆盖;推广深圳市罗湖区改革经验;加快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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