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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18-06-11 10:33:29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6月8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粤府办〔2018〕23号,以下简《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就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和创新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作出部署。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与意义是什么? 

  全科医生是居民健康和控制医疗费用支出的“守门人”,为综合程度较高的复合型临床医学人才,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预防保健、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等一体化服务,为个人和家庭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和个性化的医疗卫生服务,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强基层”不仅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建设,关键是要吸引和培养更多合格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健康中国战略。2018年国家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提出,到203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更加健全,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中国建设需求。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强5+3为主体、3+2为补充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为一体的终生全科医生教育培养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全科医生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多方位的协同保障政策,通过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岗位)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等,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全科医生队伍不断壮大。至2017年,全省已有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52家、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75家,拥有全科医生23661名,每万名居民拥有全科医生数从2013年的0.811名提高到2017年的2.12名,位居全国第五位,为我省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针对当前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中的招人留人用人机制不健全、全科医生队伍发展不充分、全科医生分布不均衡问题,着眼于满足健康广东建设的迫切需求,省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要求,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开展系统调研,广泛听取了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以及有关医学院校、医疗卫生机构、有关行业学会协会及专家等的意见,形成了《实施方案》,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二、文件确定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有哪些?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和使用激励机制,全科医生区域分布趋于合理,并与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各地级以上市每万名居民拥有3名以上全科医生。到2025年,各地级以上市每万名居民拥有4名以上全科医生。到2030年,全省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和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健全,各地级以上市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以上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广东建设需求。 

重点任务:围绕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创新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改进全科医生执业管理、加强粤东西北地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加大政策保障等提出了十四条重点改革举措。 

    三、如何医教协同深化全科医学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院校医学教育方面,一是健全全科医学教研室、系(学院)设置。要求高校面向全体医学类专业学生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和全科临床见习和实习。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成立全科医学教研室、全科医学系或全科医学学院,开设全科医学概论等必修课程。要求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医科大学等承担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任务的院校加强全科医学学科建设,依托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3-5个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二是深入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推进农村基层本地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三是加强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建设。医学院校可聘请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年资3年以上主治医师或高级职称的全科医生承担教学任务,符合条件的可聘任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毕业后医学教育方面,一是加强全科培训基地建设,要求在2018年底前,认定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综合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必须独立设置并高标准建设全科医学科,增设全科医疗诊疗科目,与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培训协同单位联合培养全科医生。“登峰计划”重点建设医院中的综合医院要全部建成高质量的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依托“登峰计划”重点建设医院,创建2-3个全科医学示范专科、2-3家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以粤东西北地区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为重点,按照国家标准建设认定一批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二是加强全科骨干师资培训。遴选和打造2-3个对标国际的全科医生骨干师资培训基地,遴选建立助理全科医生带教师资培训基地。三是严格培训基地动态管理,实行第三方评估,将全科医学学科建设、全科专业招生任务完成情况、考试通过率、学员满意度等作为对培训基地考核评估的指标。四是建立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结对帮扶机制。每个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应与1-2个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结对帮扶。五是鼓励本科医学院校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人员开展本科成人学历教育;鼓励具有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授予资格的高校向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开展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方面,全科医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单设类别。充分利用远程医学教育促进全科适宜技术下基层。发挥县级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在农村基层全科继续医学教育中的作用。在全科医生培训和继续教育中加强对中医药和康复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

    四、如何进一步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 

一是加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扩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招收规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人”招生指标向全科等紧缺专业倾斜,到2020年全科专业招收数量超过当年总招生计划的20%,并逐步扩大招生规模。2018年起,医学院校要将不少于20%新增临床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用于全科等紧缺专业。

二是做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培训和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项目,加快壮大全科医生队伍。

三是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范围。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师(含退休)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培训。由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卫办科教发〔2010〕210号)、《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卫办科教发〔2007〕48号)相关培训内容和要求,组织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师(含退休)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培训。培训人员完成了培训内容并通过相应结业考核取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可以申请变更(加注)“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

通过以上多种方式,力争到2020年全省每万名居民全科医生数达到3名以上,到2030年每万名居民全科医生数达到5名以上。

五、提高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方面有何重要政策创新?

(一)提高全科医生薪酬待遇。一是基层绩效工资改革方面突破。医院绩效工资分配中设立全科医生津贴。全科医学科医务人员绩效工资应不低于同单位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平均水平,并适当加大倾斜力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逐步实现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将服务对象健康状况和居民健康满意度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收入挂钩,确保签约服务质量。

(二)到基层就业享受优惠政策。一是编制政策倾斜。本科以上医学学历毕业或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二是适当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重点向经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倾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全科医生申报职称考试、评审以及聘任的相关政策规定。三是聘用政策倾斜。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人员可先入职入编再培训,培训期间以入职入编身份按规定享受各项补助待遇,培训时间按规定计入工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的具有二级以上医院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退休全科转岗(岗位)培训合格人员,不占编制,参照在编人员享受财政补助和单位薪酬待遇。具有本科学历,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可享受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待遇。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招聘临聘全科医生并签订劳动合同、同工同酬。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以及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村卫生站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统招统管统用”,即由县以上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三)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鼓励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全科医生表彰奖励工作。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选和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向长期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生倾斜。

六、对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有何优惠政策? 

一是明确规定医疗机构相关规划布局不对全科诊所的设置作出限制,提出三个“允许”:允许符合条件的注册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个体全科诊所,允许在零售药店内设立个体全科诊所,允许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在全科诊所多点执业并按劳取酬。

二是提出社会力量举办的全科诊所在双向转诊、人才培养、医保定点、签约服务、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实践基地认定等方面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享有同等待遇。

三是对全科诊所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财政补助等方式给予适当支持。

七、在改进全科医生执业管理方面有哪些措施?

一是规范全科医生执业注册和变更。明确参加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或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或取得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全科医生,可申请注册或变更(加注)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是鼓励全科医生多点执业。二级以上医院的全科医生可下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多点执业。组织和鼓励粤东西北地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具有全科医学执业范围的乡村医生,可上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多点执业。

三是明确这些注册或加注全科医生执业范围的全科医生均应纳入属地全科医生人员统计和管理。

八、省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粤东西北地区全科医生培养? 

  一是职称晋升政策进一步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对长期扎根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工作,并取得国家和省、地级以上市表彰奖励的全科医生,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粤东西北地区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全科医生,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可直接取得基层副高级职称,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流动时,应按其取得的全省非基层职称聘任。

二是持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扩大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招生规模,每年为粤东西北地区定向培养一批医学大学生,不断加快壮大全科医生队伍。

三是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从2018年起,对粤东西北地区已设置的2780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采取公开选聘和上级医疗机构下派相结合的方式聘用,省财政按照初级职称6万元/年/人、中级职称10万元/年/人、副高级职称15万元/年/人、正高级职称20万元/年/人标准安排补助资金,粤东西北各市可在省级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基础上增加全科特岗的设置,并可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具备全科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全科医生纳入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承担。


附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