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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解读

时间:2019-12-24 17:43:30     来源:本网


  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2016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建或者指定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关工作要求。

  2006年原广东省卫生厅印发了《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广东省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在医疗质量管理模式上实现由传统的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质控中心成立以来,为规范行业发展、提高行业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推进临床医疗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促进医疗质量同质化和持续改进,缩小地区之间、学科之间、机构之间和不同医疗技术之间的差距,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原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广东省实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粤卫规〔2019〕15号)。

  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分为六章45条,主要内容有:

  (一)明确了广东省质控中心的性质和质控工作覆盖的范围。

  《办法》明确了质控中心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工作需要组建或指定设立的,依《办法》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特定专业领域,协助进行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委托办事性质的专家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省级质控中心的规范、设置、考核和管理,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对省级质控中心的规划进行审议。

  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建质控中心,省级质控中心与市、县(区)级质控中心共同组成本省分级负责、逐级管理、专家参与、相互协作的医疗质量控制网络,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二)明确了质控中心的设置条件和要求。

  《办法》明确了省级质控中心和中心主任的申请条件、申请和遴选流程、省级质控中心的架构等。申请成为质控中心的,为所申请的专业综合实力较强,在全国或本省内具有明显优势和影响力,学科带头人在全国或本省内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威望,有完善的诊疗技术规范和质控标准、程序等相关规章制度,所申请专业有较完善的质控管理体系、诊疗技术规范、诊疗控制标准和良好的质量管理成效,可以在行业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办法》规定了质控中心由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设立,省级质控中心的设置,采取自主申报的形式,申请单位根据省级质控中心设置规划和条件,综合评估自身在该专业领域的实力,提出设置省级质控中心的申请。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对拟同意成为省级质控中心挂靠单位的医疗机构和质控中心主任、成员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卫生健康委正式发文公布。

  (三)明确了质控中心的工作职责。

  《办法》明确了省级质控中心,质控中心主任,质控中心成员,市、(区)质控中心的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省级质控中心主要职责是拟定相关专业的质控程序、标准和计划,报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实施;负责质控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对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价;对质控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指导,督促医疗机构落实质控评估整改建议,追踪复查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技术规范、指南的要求对本专业的学科设置、布局、制度建设、人员要求、相关设备和技术的应用、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调研和论证,建立质控信息资料数据库,推进本行政区域相关专业信息化建设等。

  《办法》还在组建全省质控网络方面对各级职责进行了要求,要求市、(县)区级质控中心应主动向上级质控中心汇报本级本专业情况,配合上级质控中心的工作,做好工作承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应指定专人担任质控工作联络员,负责与质控中心的沟通联系和本辖区、本单位的质控管理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按照质控中心的要求,配合好质控和数据填报工作。

  (四)明确了质控中心的工作要求。

  《办法》明确要求各质控中心应当根据职责定位,明确工作内容,要求质控中心要制定本专业质控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质控指标、标准、培训、调研、督查计划,开展督导检查、反馈检查结果、持续改进等,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质控工作,对数据安全进行要求。

  《办法》也对省级质控中心挂靠单位的职责进行要求,要求各省级质控中心挂靠单位负责对省级质控中心工作场所和日常经费的落实,要加大资金投入,配备专(兼)职人员,保障工作正常运作,并加强承担质控中心任务相关单位相关专业的建设,培养专家人才,提高质控水平。质控中心成员所在单位负责对人员的日常管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需增加质控经费的投入,质控中心需按规定使用相关经费。

  (五)明确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各级质控中心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管理。

  《办法》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质控中心及其成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管理,每年度对质控中心挂靠单位、质控中心主任、质控中心成员进行考核。对检查或考核结果不符合规定的,作出限期整改或取消其资格等处理。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对省级质控中心挂靠单位、省级质控中心主任、成员实行动态管理。省级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和主任每届聘期4年,原则上连任不超过两届。《办法》对质控中心不可开展的活动也进行明确,如质控中心不得以质控中心名义开展与质控无关的活动,不得以质控中心的名义主办或者暗语向任何单位、个人收费的营利性活动,不刻章、代章、印制红头发文稿纸等。


  相关文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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